第四百四十七章:韓飛的舉例(1 / 2)

強哥的話,直接讓直播間的所有人驚掉了下巴。

“強哥,你在逗我玩呢!一年前的事情怎麼現在才來說呢?”

“你這也太能忍了吧。”

“我擦,你這不是在逗我玩呢!?”

“兄弟,你頭上的草原都可以跑馬了吧。”

“我一年前吃拉麵吃壞了肚子,我今天去找商家要求賠償,你說能拿到錢嗎?”

水友們在公屏上麵不停的吐槽著,顯然強哥的話,讓大家都吃驚了!

原本還以為是這段時間發生的事情,結果都已經過去了一年。

韓飛也被強哥的話給嚇到了!

沒想到強哥竟然能忍那麼久,老婆出軌然後去理論被打,都是一年前的事情了,結果到現在才來尋求幫助,實在是一個忍者神龜啊,還是綠的發油的那種。

不過,韓飛十分的淡定。

看著強哥臉上捉摸不定的表情,顯然也是擔心自己的問題得不到一個答案。

“放心吧,重婚罪的追訴時效是五年。但司法實踐中,一般認為重婚罪是繼續犯,所以重婚行為和重婚狀態一直處於繼續過程中,所以追訴時效,從行為終了之日起計算五年追訴時效。”

“也就是說,你可以大膽放心的報警,而且,我想知道的是,你和你的妻子小美,現在是處在一個什麼樣的狀態呢?”

聽到可以報警,並且追訴時效是五年。

強哥差點都哭了出來。

不過聽到韓飛的提問,強哥歎了一口氣。

說道:“是這樣的,韓律師,我們還沒有離婚,因為自從那次事件以後,她就破罐子破摔了,把我給拉黑了。”

“因為我們是通過媒人介紹認識的,所以在一起沒多久就結婚了。”

“我也事不會花言巧語,比較木訥,也就在和我結婚不到兩個月,他就已經出軌了。”

“後來,我通過別人知道,他竟然又去領了一張結婚證。”

“也就是說,她又結了一次婚。”

水友們聽到又結了一次婚,頓時有沸騰了起來。

“我擦,這也太不要臉了吧,哪怕是不喜歡,可以離婚啊!”

“我猜那個小美應該是個法盲,不知道有重婚罪這種事情。”

“還以為結婚證和銀行卡一樣,不用就自動注銷的。隻要重新領一張結婚證就好。”

“有的想不通,為什麼會有這種人。”

水友們都點被顛覆了三觀了,在他們之前,韓飛講的更多的是涉及他人糾紛和財產上的案件。

對於這種涉及到家庭的案件,確實是比較少的。

聽到這裏,韓飛點頭說道:“各位同學們,我要給大家講講重婚罪的兩個表現形式。”

“接下來,我打個比方,比如說張三,和李四領了一個結婚證。但是沒有離婚,而是和李五又領了一個結婚證。這就是典型的重婚罪。”

“這種在法律上的定義,叫做法律婚加法律婚。也就是俗稱的同時和兩個人領證。”

聽到這裏,水友們也就頓時理解了重婚罪的一種形式。

“韓律師,那麼還有一種是什麼呢?”

“韓律師,接著給我們大家講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