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2章 林家寶和李雪(1 / 2)

李雪雖然也快三十歲了,但長得好看,稍加化妝後,容貌絲毫不亞於那些二十歲出頭的小姑娘。

再加上她多年在酒吧、KTV這種場合做服務工作,非常能說會道、會哄人開心,林家寶很快就喜歡上了她。

林家寶對李雪很好,給她買這買那,帶她進行各種消費。

並且有一次,有幾個去KTV唱歌的顧客未經李雪同意,便對李雪動手動腳,林家寶知道後,單槍匹馬就衝上去和那幾個人打架,雖然結果被揍得很慘,卻也成功俘獲了李雪的芳心,從那以後,李雪就成了林家寶的女朋友,辭去了KTV的工作,每天跟著林家寶瀟灑快活。

然而,五萬塊錢雖然不少,卻也禁不住他們肆意消費,沒過多久,這些錢就要花光了。

出於對李雪的喜歡,林家寶選擇向李雪坦白,自己並不是什麼大老板,也不是什麼富二代,而是一個混混、綁架犯,並把自己上次綁架勒索大老板換來五萬塊錢的事情全部告訴了李雪。

他原以為,李雪得知這些事情後,即便不會報警,也很有可能會離他而去。

然而令他沒想到的是,李雪不僅沒有離開他,反而表示這種來錢的辦法太好了,應該繼續幹、他倆合夥幹!

並且,李雪還很認真地分析了林家寶上次綁架手段的拙劣之處。

比如林家寶竟然把作案地點選在人員紛雜的旅館,一旦那個老板大喊大叫引起別人注意怎麼辦?比如林家寶綁架了那麼一個大老板,卻隻要五萬塊錢,實在是太少了。還比如林家寶拿到錢後不該直接把大老板放走,畢竟那大老板走了之後直接報警,帶著警察去抓他怎麼辦?

李雪的心思縝密,仔細分析出了林家寶作案過程中的好幾處漏洞,林家寶驚為天人,對李雪也愈發喜愛。

兩個人的感情更加親密,也為了錢財,開始謀劃下一次作案。

不久之後,他們換到了一個位置相對偏僻、租客比較少的地方居住。

然後林家寶故技重施,去騙了一個老板來到他們的住處,等老板一進房間二人就立刻動手,將這個老板綁了起來。

但是,這個老板不像上個老板那樣順從,在被製服的過程中大喊大叫,被堵住嘴後也一個勁的掙紮。林家寶又驚又急,一氣之下,順手抽出門上的鐵門栓,往這個老板的頭上狠狠砸了一下!

他本想讓這個老板知道他不是好惹的,老實一點。

可沒想到,他用的力氣太大了,一門栓砸下去後,竟然把那個老板給打得頭破血流,直接給打死了!

林家寶頓時驚慌失措,不知道該怎麼辦了。李雪卻在短暫的驚慌後迅速冷靜下來,並把這個老板進行了搜身,把他身上的現金和值錢的東西全部拿了,拉著林家寶離開。

兩個人直接逃離了穗州市,轉移到了與穗州市相鄰的明東市。

他們在明東市待了一段時間,把他們從這個老板身上得到的錢財花光後,又回到了穗州市。

回來後,他們悄悄打聽了一下,發現這個老板的屍體雖然被發現了,但警方苦於沒有太多證據和明確線索,根本抓不到凶手,甚至無法確認凶手的身份,案件就暫時擱置了。

這個結果給了他們很大的勇氣,二人一琢磨,既然如此,以後再綁架了老板,拿到錢後直接把老板殺掉就是了。

殺掉後,警察線索不足,難以抓到他們。

反而,如果讓見過他倆長相的老板離開,老板報了警,警察根據他們的長相特征抓捕,更容易抓住他們!

於是,兩個人再次犯案,並按照計劃,在拿到了二十萬塊錢的贖金後,立即殺害了被綁架人,然後又潛逃到了明東市。

然而這一次,令他們沒想到的是,或許是因為連續發生了兩次命案,警察的動作大了很多,很長時間都沒有停止追查,這使得他們不敢再次返回穗州市作案。

但錢是會花光的,幾個月後,當他們把得來的二十萬塊錢全部花光後,他們選擇再次作案。

為了小心起見,他們離開了嶺南省,來到了南江省,作案一次。

然後,又來到河東省,作案一次。

離開河東省後,他們來到湖西省,作案兩次。

隨後,他們又回到南江省,連續作案兩次,其中就在進行第二次作案時,被警方抓獲。

三年來,他們流竄四省,利用各種手法綁架有錢的老板,作案八次,其中成功七次,共敲詐勒索錢財三百多萬元。

而在這七次成功的作案中,其中六次,被害人都隻有被綁架的老板一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