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各有誌。
韓妙佳想著在滄海市學到了知識和能力,回去為家鄉做貢獻,通過在老家做出成績,一步步向上提升。
但沈曉麗或許是在見識到了滄海市的熱鬧繁華,體會到了在大城市工作生活的好處後,有了留下來的心思。
這是個人選擇的問題,並不能說沈曉麗的選擇就比韓妙佳低劣、自私無恥。
畢竟兩個人的個人情況也不一樣。
韓妙佳的父親是青禾縣縣長,對象是青禾縣的知名龍頭企業的老板,要背景有背景、要財力有財力,生活方麵完全沒有任何後顧之憂,工作方麵隻要做出一定成績,提升進步也會非常簡單。
但沈曉麗隻是普通家庭,最大的依仗就是自己優秀的工作能力,如果她以自己的能力回到青禾縣繼續奮鬥,當然會有所發展,但現在,很顯然她更看到滄海市這個更大更廣闊的舞台。
或許是覺得,滄海市有更多的大型案件、更多施展才能的機會,所以她決定留下來,在這裏發展。
另外,這也和年齡、身份有關係。
韓妙佳還沒有結婚,沒有孩子,暫時沒必要考慮孩子的成長、教育問題。而且還是那句話,家裏有錢,將來她即便有了孩子、想讓孩子去大城市接受更好的教育,也隨時都可以去任何城市買房子、甚至安家落戶,讓孩子去讀大城市裏的高級學校。
但沈曉麗沒有這個條件,對於她來說,如果錯過這個機會,那就是終生錯過了,將來即便她通過努力,升了職、攢了錢、有能力在大城市買房子了,或者說直接升遷到了大城市裏。可那時候,她的孩子也已經長大了,錯過了接受教育的黃金階段,怎麼著都已經遲了。所以,如果想讓孩子在滄海市讀書上學,她就得抓住這個機會,留在滄海市工作。
因此,韓妙佳和沈曉麗的不同選擇,很大程度上是受到了個人的家庭情況、生活狀況的影響而做出的,不能說誰的選擇更加高尚、誰的選擇更加卑鄙。
隻不過,問題在於,如果青禾縣公安局的領導所言非虛,沈曉麗為了留在滄海市所采取的方式不太合適,畢竟她現在雖然身處滄海市,可到底還是青禾縣公安局的人,即便她想從青禾縣調到滄海市,也應該先和青禾縣公安局的領導進行溝通,征得青禾縣公安局的領導同意後,再和滄海市這邊溝通,而不是先和滄海市這邊溝通後,再讓滄海市這邊的領導去和青禾縣公安局方麵進行溝通。
當然,這其中也許有什麼誤會,畢竟沈曉麗也不是職場新人,不會沒有一點組織觀念,否則當初也不可能做到派出所指導員的位置,像她這樣的人,應該不至於犯這種低級錯誤。而且,沈曉麗對韓妙佳說這件事的時候,也說是滄海市翠陽區的領導先向其拋出的橄欖枝,然後她才同意的。
真實情況到底如何,估計隻有當事人自己清楚,韓妙佳不知道真正的溝通、調動過程是什麼情況,也沒必要去刻意打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