尤溪所在的延平府與省城所在的福州府相鄰,若看地圖,直線路程似乎甚近,但由於福建多山,兩府的邊境上有戴雲、鷲峰兩列南北走向的山脈擋著,所以交通上沒法直來直去,必須沿著閩江的支流尤溪一路向北,走到尤溪與閩江的彙流處,然後轉而向東,順閩江而下,便可到達省城。連接延平府城與福州省城的道路(這條路也是福建境內的陸路交通主幹道之一)也是沿著閩江鋪設。這條路本是官道,相對來說較為安全,但明帝國降至嘉靖年間,流民已多,在福建這樣一個“賊風”昌盛的多山地帶,正如李介所說,出幾幫山賊也沒什麼可奇怪的。
為肅清商路,李彥直一邊派人到這次李介出事的地方——蒼峽——附近打探消息,一邊向知縣上了稟帖,說本縣東北邊境出了盜賊,希望父母老大人管一管。尤溪知縣接到稟帖後眉頭一皺,心道:“這個李哲,怎麼老給我帶些麻煩事來!”
這蒼峽位於兩府邊境,扼閩中、閩北與閩東、閩南之交通要道,不但是兩府交界,而且是兩縣交界,正是一個大家都管又大家都很難管的地方,乃是福建省內的一處衝要之處,因此設有巡檢司。
巡檢司乃是明代的一種行政武裝係統,為何這麼叫?因為巡檢司帶有武裝性質,算是對衛所製度的補充,其設置、裁撤、考核都由兵部統籌,所以屬於軍隊係統;但是巡檢司又不是正規的軍隊,巡檢所的統領是由當地農民依法僉點出來的弓兵,本身不是一個獨立的係統,平時是歸屬州縣地方領導,所以又將之納入地方行政體係。而州縣官員進行管理,通常又隻是將之委托給地方上有力量的人,故又容易形成盤結地方的勢力。
因為蒼峽是這麼麻煩的一個地方,又歸屬於這麼麻煩的一個係統,所以尤溪知縣接到李彥直的稟帖之後,不願惹事,卻將之移交延平府,又知會了南平縣,說最近蒼峽地麵出了盜賊,那蒼峽在福州、延平兩府交界,我一個小小知縣,若是處理不好,隻怕會引起兩府糾紛,所以還是請知府大人決斷。知府拿到公文,暗罵尤溪知縣滑頭,卻又將事情轉給了徐階——這是地方上出了盜賊啊,不找推官找誰?
徐階和知府、知縣不同,他是一心要出政績的人,所以也不推辭,他想:“這件事情,可得找個得力的人去辦!”一下子就想到了李彥直,當下就給他下了公文,以地方名義,要李彥直設法掃平蒼峽的盜賊。
就這麼轉了一圈,這難題又回到了李彥直手上。他不由得又是好氣,又是要笑,但想想這件事情本來就幹涉到商路的安全,若是解決了,最大的受益者還是他們這些商人,想到這一點便振奮起來,請了乃父乃兄、鄉間三老以及大小礦頭,商量怎麼辦這件事情。
李介道:“還能怎麼辦!知府大人、推官大人、知縣大人既然都已經下了命令,那咱們就聯合了各處商家,籌集款項,募集機兵,把那群盜賊給剿了便是!”
原來明朝地方上的治安力量,有弓兵,有捕快,弓兵主巡緝,捕快主抓捕,此外又有機兵之設。
機兵也叫民壯,是明中葉以後地方政府設立的民兵,主要功用是在地方上有變故時防禦城池,有叛匪時剿滅叛匪——機兵的出現,是在衛所正規軍戰鬥力下降、無法承擔起地方治安重任後出現的補充軍事力量,一開始隻是一種臨時設置,由朝廷下旨各地方招募,後來逐漸正規化、製度化,弘治年間廢止招募,改為按裏甲編僉,這樣一來機兵變成了一種無償義務,參與者還得自己出錢出力,因此大家又沒了熱情,喪失了積極性,於是又一改而為聽民自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