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手術住院的相關手續
怎樣辦理入院手續
看完門診,如需要住院,就要辦入院手續。醫院工作的製度、規定多,看病的手續也多,對於不熟悉規定的病人來說,從走進門診直至住進病房,東奔西跑,折騰很長時間,待住進病房已精疲力盡了。所以,需要事先了解如何辦理入院手續,以便節約時間,減少往返之苦。
到醫院看門診時,應對自己的病作自我估量,分析判斷是否有住院的可能。如覺得自己病情較重,可能住院治療,就應作好住院的準備,能讓親人陪著到醫院更好。要帶上單位證明,如果是軍人需持送院證或送檢證,以便辦理入院手續。還要帶上公費醫療證、記賬單等。危重病人可以先住院後補辦手續。還應準備足夠的錢或支票。辦理住院手續必須預交費,根據病情,少則幾百元,多則幾千元,沒有預交費,一般情況下不能住院。在住院處更換病員服,領取熱水瓶和麵盆等,都要交押金,買飯菜票也要錢。另外,還應帶上洗嗽用具,簡單的換洗衣服和日常用品。想得周密一些,準備充分一些,就可以避免多次往返,減少不必要的麻煩和痛苦。
住院也要先經門診醫生檢診,不經過檢診就不知道診斷,也不知道該不該住院,或該住哪個專科。經門診醫生開具入院證,填寫一份門診入院記錄,持此單才能到住院處辦理入院手續。
辦理入院手續是在住院處,小醫院可能不設住院處,可到門診接診室辦理。先由護士填寫病曆首頁和住院卡,同時登記家庭、工作地址及聯係人姓名、電話號碼等。自費病人還要到收費處預交費。公費病人持記賬單或持支票,軍人要持供給關係,同樣要在住院處辦理手續。辦完入院手續,在住院處換上醫院統一製作的病員服。在條件好的醫院,按正規要求,還必須在住院處進行清潔整頓,洗澡、理發、剪指甲和更衣。而後,由住院處通知病房備床,病人持入院手續到病房住院。如果不熟悉病房位置,或行動不便,或病情危重時,由住院處派人陪送,必要時用平車推送到病房,與病房護士辦理交接手續。至此,你才真正開始了住院治療的日程,真正進入了住院病人的角色。
怎樣辦理轉科或轉院手續
當你生病住在一些中、小醫院,由於該醫院的技術水平和設備條件受限,在明確診斷或治療方麵有困難,就需要轉院診治。有時由於你的病情涉及到你所住醫院的其他專科,有的是入院時分錯了科,有的是另外發生了別的病,都可在院內轉科治療。轉院、轉科要辦理手續,應按照有關規定進行。
1.轉院須由所在科討論或科主任提出,病人和家屬也可向科主任或經治醫生提出要求,經醫務部門與醫院領導批準,提前與轉入醫院聯係,征得對方同意後,方可轉院。
2.需轉外地醫院住院時,還須征得病人所在單位的同意,有時須報請衛生廳批準,開具證明,辦理手續。急性傳染病、麻風病、精神病和截癱病人,不得轉外省治療。
3.對病情較重的病人,醫院要派人護送並帶上急救藥材,估計途中可能有生命危險的,不能轉院,應留院處置,待病情穩定後再轉院,病人和家屬也應積極配合。
4.轉院時應帶上病曆摘要。X線片等醫療資料最好也帶上,可避免重複檢查,減少費用。可辦理借閱手續,治療終結出院時,將借閱資料再退還給醫院。
5.在院內轉科診治時,須經轉入科會診同意,必要時由醫務部門決定。轉出科會派人將病人送到轉入科,並交接病情,交待有關事項。轉入科又按新入院病人的一套程序進行檢診,寫轉入記錄,並通知門診和營養室。
當你熟悉這些規定後,在住院過程中遇到類似問題就可以把握時機,知道怎麼去辦理,並主動配合,把這一工作做好。
怎樣辦理出院手續
住院病人經過一段時間治療後,症狀消失,臨床和輔助檢查正常,達到治愈標準,經經管醫生或主治醫師決定同意出院時,即可出院。或者病情雖有好轉,但達不到出院標準,而家屬或病人執意要求出院時,也可以辦理出院手續,離開醫院。
病員辦理出院手續,一般於出院前1天,先由醫生下達出院醫囑,停止一切治療、飲食及護理醫囑,將病曆送收費處計價、核算、開具賬單,病人或親屬持出院通知單到收費處付款結賬後,將發票拿回科室。科室見到結賬發票後,才給出院證,同時向病人交待出院注意事項,指導康複,交待一些保健和飲食的知識,約定複查或隨訪的有關事宜。然後,清理物品,向護士交清醫院的用物,配給病人使用的一切物品都清點交回,領回押金,再到住院處更換病員服,並將出院證加蓋醫院公章以作憑據。至此,全部出院手續辦理完畢。此時,你不應忘記在離院前向醫生護士告別,留下你對醫院的意見和建議,以幫助醫院改進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