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監督考核各部門執行價格政策的成效。
2.常置管理部門——價格政策管理小組
職責:
(1)定期組織市場調查,獲取市場價格資訊。
(2)定期組織價格政策委員會會議,以確定並修正商品敏感分級及跟價指數。
(3)對各品類毛利預算進行監控,並分析執行價格政策後毛利結構所產生的變化。
(4)指導、監督考核並組織訓練市調小組正確執行市調及市調結果反饋。
(5)對市調的結果,依據已決定的價格政策,對定價部門(采購)提出變價(以下所指變價皆包含升價及降價)建議,並追蹤變價執行的結果。
(6)追蹤采購部門對變價後應采取的行動(如供應商談判等)。
(7)搜集、分析市場競爭者價格變化趨勢,提報委員會會議采取對應策略。
3.市調小組
市調小組由各區域(門店)營業人員兼職組成。
職責:
(1)依據價格政策市調周期,正確執行地區競爭者價格市調。
(2)彙整市調資訊,經營運最高主管審核後提報價格政策管理小組。
4.營運部門最高主管
職責:
(1)組織、訓練及考核市調小組及市調的正確性。
(2)提供市場競爭資訊,以作為委員會決策依據。
(3)監督變價結果並反饋成效。
5.采購部門最高主管
職責:
(1)依據預算及品類戰略製定各品類的價格。
(2)當價格政策管理小組提出變價建議時,監督各品類采購是否依據供應商對市場價格管理策略、品類的毛利預算及價格政策規定執行變價並審核。對無法執行的變價,需提報委員會主席核定。
(3)監督各品類采購在變價後應執行的供應商談判(如重新議價、促銷、搭贈、活動、競爭者回價、增加其他收入等)、品類內商品結構調整、品類戰術操作修正等措施,以達到品類內及品類間毛利結構平衡的結果,並達成經營預算。
(4)依據經營戰略及經營預算,主動帶領各品類采購,製定並執行品類戰術,積極取得市場價格的主控權。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