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規定金繡、錦繡、綾羅這樣的材料隻能由貴族和官員們使用,普通老百姓不管多有錢,也不能用這些材料來做衣服。老百姓的衣料隻限於四種:
綢、絹、素紗、布。一般來講,商人經濟實力比較強,偏偏規定商人低人一等,隻能穿絹、布兩種料子的衣服,即使你富可敵國,也沒權利穿綢子。農民家裏隻要有一人做生意,則全家不許穿綢穿紗。
除皇族外,官員百姓的衣服上不能繡飛魚、大鵬、獅子等圖案,不許用四寶相花、大西番蓮、大雲花樣,不許使用黑、紫、綠、柳黃、薑黃、明黃等色。老百姓的首飾上不許使用黃金、白玉、珍珠、翠玉,隻許用銀子。
洪武三年(公元1370年),朱元璋下詔規定老百姓不許戴“四帶巾”束發。他發明了一種網巾,四四方方,其形狀與“四方平定”相諧,因此命名“四方平定巾”,頒行天下,全國百姓都要服用。洪武二十二年又規定農民可以戴鬥笠、蒲笠出入市井,但非務農者則絕對不可戴用。至於官員,除洪武初年製定詳細的官帽細則外,洪武二十二年,朱元璋又命令文武官員遇雨時可以戴雨帽,因公出差在外時也可以戴遮陽帽,入城後則不許戴。洪武末年,為體現皇帝對讀書人的特別關照,特別開恩,允許讀書人在天熱時戴遮陽帽。
朱元璋對穿靴子特別重視,他規定普通老百姓的靴子“不得裁製花樣金線裝飾”,即靴子上不得有任何裝飾。洪武二十五年,朱元璋一次微服查訪,發現有的老百姓在靴子上繡了花紋,勃然大怒,回宮後,“以民間違禁,靴巧裁花樣,嵌以金線藍條”,專門下令,嚴禁普通老百姓穿靴子。
後來北方官員反映,北方冬天太冷,不穿靴子過不了冬。朱元璋遂格外開恩,“惟北地寒苦,許用牛皮直縫靴”。就是說可以穿靴,但隻許穿牛皮的,隻許做成“直縫靴”這一種樣式。
百官入朝時趕上下雨,都穿釘靴,踩在石板路上聲音很大。朱元璋認真研究了這個問題,洪武六年下令說:“古者入朝都穿履,自唐朝起始用靴。
如今叫官員們帶上軟底皮鞋,進宮後就套在靴外,出朝則可以脫下來。”
朱元璋的服裝政策中,除了對商人的歧視外,更明顯的是對藝人、倡優、樂工的歧視。洪武元年,朱元璋命“樂妓不許與庶民妻同,樂工服冠皂青字頂,係紅綠帛帶”。又命妓院內“男子令戴綠巾,腰係紅搭膊,足穿帶毛豬皮靴,不許街道中走,止於道邊左右行。令妓婦戴角冠,身穿皂褚子,出入不許穿華麗衣服”(劉辰《明朝國初事跡》)。“綠帽子”這個稱呼,就是起源於此項規定。
朱元璋對這項工作興趣極大,對每個細節都反複推敲,詳細考究。為了保證他的指示嚴格貫徹,他還專門設置“禮房吏”,來檢查全國人民的服裝。不遵守規定,後果可能很嚴重。比如,如果官員庶民在衣服上繡了皇族才能用的龍鳳花紋,那麼就要挨一百大棍,罰做三年徒刑:“若僭用違禁龍鳳紋者,官民各杖一百,徒三年。”
朱元璋晚年曾經有一次微服私訪,見一群軍人和城市遊民,將靴子的高幫截短,還用金線作裝飾,聚在一起踢球玩耍。朱元璋遂命人將他們鎖住帶到五城兵馬司,將他們均砍了腳。由於朱元璋的嚴刑峻法,服製規定在洪武年間貫徹得很好。正如明人所說:“國朝士女服飾,皆有定製,洪武年間,人遵畫一之法。”
在朱元璋去世之後,這些規定又成了明朝的祖製,被曆代皇帝嚴格遵守。比如萬曆年間,有的讀書人倚恃皇朝重視知識分子,得意忘形,冬天居然戴起了暖耳。萬曆皇帝勃然大怒,專門下詔禁讀書人戴暖耳,違者“五城禦史送問”。
不許隨地吐痰
第二是規定了全國人民日常生活中如何行禮。
禮儀中最重要的當然是君臣之禮。
朱元璋剛當皇帝那兩年,朝廷禮儀比較粗略,“雖小官亦得上殿,至有逾越班序者”。到洪武三年,禮治規定正式頒布,大明王朝的上朝儀式才明確下來。讓我們來看看洪武三年之後,大臣們入宮拜見朱元璋時需要遵守些什麼規定:
凡入午門,勿相跑拜、拱揖。入朝官坐立,毋越其等,毋談笑喧嘩,指畫窺望;行則容止端莊,步武相連;立則拱手正身,毋輒穿越。
就是說,官員們進了午門之後,就不許亂走亂跑亂動,四處窺視,相互之間也不許行禮寒喧,甚至不許指指點點。要走路,就要一個接一個整整齊齊地走,要站著,就要立正拱手而立。
那麼,在皇帝麵前,又應該怎麼樣呢:
凡近侍禦前,勿咳嗽、吐唾……如賜坐即坐,不許推讓;既坐之後,或被顧問,最先一次起立,奏對畢即坐,若複有所問不必更起;同列侍坐或被顧問,一人奏對,餘皆靜聽,毋攙言剿說;如各有所見,侯其人言畢,方許前陳;凡諸儒官於禦前奏事或進呈文字,恐有口氣,體氣,須退立二三步,毋輒進禦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