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ct.529 已經不會再迷茫了(1 / 3)

一直以來,如果單純的以“成熟,穩重”來判斷什麼是真物什麼是偽物的話,那麼丹羽長秀毫無疑問都應該是屬於真物,且不說真物和偽物之間強弱的分別,但是單單就是以丹羽長秀那種“真物”的處事方式來說,恐怕並沒有太多人會覺得喜歡。

如果單單就是善惡二元論來說明事情的話,那麼也很有多時間是介於善惡當中的。就比如說是遇到了劫匪搶劫,即將殺人的時候,自己手中有槍而選擇會不會去阻止那種程度的問題來說吧。

在劫匪和人質當中,必須要做出選擇的情況下,毫無疑問廣義上的“善”應該是殺死劫匪然後拯救人質,畢竟這樣子能夠確保無辜之人的生命安全並且捍衛所謂的正義,然而,對於那個劫匪或者說是劫匪的家人來說呢?這樣子的結局,真的是所謂的“善”麼?

不,輕易想想的話,那麼或許就能夠想出一個相當讓人難過的故事吧——因為某種原因,而窮困潦倒到就連飯都不上的程度,在一旦不能夠帶回食物就一定會失去家人的情況下而被迫做出犯罪的行為,這種事情想想就很可憐吧。但是,因為所謂的“善”做出的選擇,最終讓這家人的希望破滅——父親再也沒有回來,家人終究餓死,那麼,自己的行為還能稱之為“善”麼?

以此類推,若是什麼都不做,接著放任劫匪行凶呢?那當然是廣義上的“惡”。再退一步,自己慷慨解囊化解了一場悲劇呢?那麼這樣會不會就是皆大歡喜的結局了呢?——不,依舊不是,如果自己那麼做了,那麼所謂的“法律”就會遭到踐踏,對於其他有著相同境遇的人沒有貨的拯救,而隻能拯救一個的行為,那麼也不是所謂的“善”。

所以說到底,純粹的“善”或者說是“完美”。是不會存在的,因此,也就是因為看清了這一點,景嗣才會做出“無法拯救所有人”的結論吧——然而,比起這家夥來說,這種關於二元論無用的道理,早在七年前某個孩子就已經徹底的明白了。

雖然在奉行所的日子很愉快。但是回到家的話,米五郎左所麵對的是如同戰場一樣旗幟分明的選擇——不和的父母之間的交鋒,並不會比兩軍交戰的殘酷少上多少,而作為一個年紀很小的孩子,他則必須要在被稱為“父親”和“母親”當中的人選定陣營。

當然,那是做不到的吧。不管那個凶神惡煞的父親是如何的專橫,或者說隻知道終日哭哭啼啼的母親是多麼讓人厭煩,但是這兩個人是自己的“雙親”這一點是不會有任何變化的。協助其中一邊欺壓另外一邊,丹羽長秀做不到,接著他聰明的選擇了中立之後,他發現所謂的中立都不存在。

幫助一邊,就會得罪另外一邊。但是兩邊不選擇的後果,就是收到兩邊的同時擠壓——真是很可笑吧,明明雙方的感情僅僅隻是因為麵子而維係的時候,最後卻把雙方的矛盾點聚焦於那個足夠被稱為是被害人的孩子身上。就好像是因為他,所以才會讓家庭破裂到現在的地步一樣。於是,在受害人最後變成了加害人之後,丹羽長秀選擇了一個讓誰也無法稱之為“錯”。一種跳出兩元論的方式。

如果說是對於事態的介入就會造成是非上麵的困擾,而不介入也不對的時候。那麼,幹脆就讓自己不遇見事態不就好了麼?如果說是不需要做出選擇的話,那麼也就不用承擔那麼多的東西了吧。

於是,丹羽長秀就開始了那樣的生活——絕不主動的介入任何事態。而隻是單單純純的將自己封閉起來,成為一個命令的執行機器,因為對於機器來說的話,是不會有對錯的。也不會有善惡可言。就算是介入了,那麼怎麼處理也好,怎麼決斷也好,這種事情也隻會交給其他人來選擇——總之。自己隻是一個執行者,正確和錯誤,那種事情都是決策者的事情。

全知就是無知,全能便是無能,完美的本質,就是和完美沒有一點關係的形態——不想要有自己的想法,不想要有自己的立場,僅僅隻是隨波逐流,做著符合大眾價值觀的,看起來正確的事情。換句話說,對於丹羽長秀的人生,他從來沒有腳踏實地的選擇過自己的腳步來丈量,而是借助於他人的力量而漂浮著。如此圓滑的將所有的罪責推托給了別人的同事,他也就成功的保持了自己的幹淨——幹淨到了極限的話,還真有一點讓人惡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