曉華對於這個寶貝女兒,寵愛到沒有邊界。
小的時候,這個女兒沒有得到多少母愛。
那個時候,曉華在創業期,而且白天生意,晚上還要去上夜大。
女兒是由外婆帶大的。
女兒有一個爸爸,卻是個典型的公子哥,從小就是衣來伸手,飯來張口。他本人還要人伺候呢。
說起那樁婚姻,曉華可是一肚子苦水。
父母親一直講,婚姻要門當戶對。那個公子哥,就是兩位老人家眼中的門當戶對。
不錯,那個公子哥屬於根子正苗紅。
曉華當時也很無奈,心中有苦,沒法對別人說。
既然父母執意,曉華也就認命了。
說起來,真的讓人好笑。搬遷到杭城,隻有一個星期,曉華的婚事就定下了。典型的屬於媒妁之言,父母之命。
結婚七年後吧,曉華受不了那個公子哥的不學無術,而且好吃懶做。先是分居,後是離婚。曉華給了那個公子哥一大筆錢,算是了結了這樁婚姻。
離婚後,曉華沒有再嫁。
這個時候,她的生意已經做大,伊寶投資已經是一塊很響亮的招牌。
那個時候,外資的牌子,還是很吃香的。伊寶投資的生意鏈都很吸金。
手上有錢,出國潮影響,女兒十五歲時,送出國留學。
為了有人照顧和陪伴女兒,曉華請了保姆。
受環境影響,女兒的思想緊跟潮流。母女倆相處時,女兒叫母親名字的時候,多於媽媽這個稱呼。
“曉華同誌,你看我的發型好看嗎?”
“曉華同誌,這個星期天,可以陪我去逛街嗎?”
“曉華同誌,你說話算不算數。什麼時候帶我去老家尋根啊。”
這一次,曉華是被女兒逼著,回到K城。
因為,女兒留學歸來,暫時還沒有參加工作。
女兒有說,尋根之後,再考慮工作地點。
其實,曉華已經安排了女兒的未來,就是接她的班,管理伊寶投資集團。
當然,一開始還是要由基層做起,一步步成長。
在兩個大人的注目下,曉雪用濕巾擦了手。
“吃好了。今天吃得真舒服。”曉雪站起來,又說:“二位大人,我們是不是可以出去,走一走。曉華同誌教導我,飯後百步走,活到九十九。”
遠峰樂了。
曉華也跟著樂了。
這丫頭,就是一個開心果。
出了飯店,遠峰說:“我叫輛車,送你們回酒店吧。”
今天這餐飯,遠峰沒有在曉華母女下榻的酒店裏請,而是到了這個叫塞外漁莊的飯店。
大酒店裏的菜肴,想必這對母女吃多了。遠峰就選擇了K城有特色的這家飯店。
漁莊裏有一道特色菜,鳳凰魚,是個招牌菜。
用青魚做的。肥而不膩。
聽說,外地來K城出差的人,吃了這道菜,津津樂道。回去後,利用假期,居然帶著家人,大老遠到這裏來,就為品嚐這樣一道特色菜。
而從今晚這對母女吃的情況來看,遠峰的選擇還是對了。
尤其是曉雪,對這道菜,讚不絕口。甚至,這丫頭說,就為這道菜,她拿定主意要落戶K城。
雖然是一句玩笑話,遠峰聽了,很受用。
聽遠峰說要叫車,送母女回去,曉雪首先反對。
“什麼意思嘛。飯吃了,就趕人走,不厚道吧。有說,人走茶涼。是不是這個意思?”
被曉雪這樣質問,遠峰就有了尷尬。
這丫頭,說話,怎麼這樣的嗆人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