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五十七章 論必修科目的必要性(2 / 2)

“亂世用重典?法學可設為必修科目,那格物呢?我觀其雖然頗為精妙,但卻與天下安危關係不大。”龐德公又問道。

“格物致知。”呂晨微微一笑,這個是最簡單的,“子曰:知之為知之,不知為不知,是知也。又曰:三人行,必有我師焉。但是,我卻以為,聖人的第一句話非常正確,第二句話也很有道理,可是,第二句話卻並不全麵。因為,許多事情是人們根本不知道的,不論你我還是聖人,都不懂,我們去問誰?”

“大賢可前知五百年後知五百年,如何會有不知道的?”龐德公道。

“那老先生知道後五百年嗎?不說五百年,你知道一年後,天下紛爭會走向何方嗎?你不知道,我也不知道。”呂晨心想,本來我是知道的,但是,曆史好像因為自己的到來,有些跑偏,呂布沒死,公孫瓚沒死,張揚也沒死,變化太多了。

“那隻是因為,你我都並非大賢。”

“可是,有些事情,是大賢也不知道的。”

“何事?”

“人能言,鳥能啼,獸能叫,蟲能鳴。但,聲音的速度幾何?先生可知?大賢可知?”

“當然是最快,我一開口,你就能聽見,至快之下,誰人能解其速度?”

“不是。先生可曾在夜晚觀過雷雨?電閃於前而雷鳴於後,為何?難道是先電閃後雷鳴嗎?不是,因為光線比聲音的速度更快。或許老先生並不認可電閃雷鳴是同時發生,那麼我可以用另外一個事實來證明。先生見識過我雁門的火藥炸彈吧?”

“自然見識過。”

“那麼先生也該知道,其爆炸火光是和聲音同時發出的,對吧?”

“是。”

“可是,將炸彈放在數裏外爆炸,你會先看見火光,而幾息之後才能聽到聲音。”

“這??”

“老先生還記得昨晚,我給你說過的回聲吧?這個也能證明,聲音的速度並非至快。而聲音的速度多快,我也不知道,怎麼辦?唯有格物致知而已。隻有通過研究和實驗,我們才能更加了解這個世界,隻有了解了這個世界,我們才能更好的利用它。”

“你還沒有說,格物憑什麼能躋身必修科目。”

“先生記得我修城牆用的滑輪吧?也知道水泥、煤炭、石油和火藥吧?這些都是我格物而知的事情,我把他轉化為了我們可以掌握和利用的工具,這就是進步。古往今來,許多發明都是如此,嚴格說來,藥理也是一種格物,它研究的事動植物對人的作用。所以,更多更強的知識,有助於我們發明更強大更先進的工具。這些工具,可能用於軍事,可能用於建築,可能用於農業,可能用於醫藥,甚至,還可以用於儒學,比如筆墨。我認為,格物關係著文明的未來,決定重要,先生以為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