飯後,龔誌軒開著車帶他們去車站買了車票,又將他們送回了招待所。

這次住招待所的費用,由公安局承擔了。

程景默已經兩天兩夜沒合過眼,回到招待所,洗了一個澡便上床睡覺了。

第二天十點,三人坐上了開往平縣的班車。

公路是砂石路麵,一路顛簸。

十小時多一點的車程,於向念被顛簸的骨頭都散架了。

到平城的時候是晚上八點多,三人找飯館吃了晚飯,又找一家招待所住下。

於向念連去澡堂洗澡的力氣都沒有了,隨便洗漱了一下就上床睡覺了。

第二天早上,三人先是去買了到鄉裏的車票,又去百貨商店買東西。

他們離家前,趙若竹囑咐了好幾遍,要讓於向念給程景默的父母買一身衣服,還要買幾斤糖帶回家。

小縣城裏的百貨商店,還沒上春天的新款,裏麵的衣物都是厚重的棉襖棉褲。

於向念覺得她需要這麼一身!

平縣比肅城的氣溫還低兩三度,於向念覺得這裏的春天比南城的冬天都冷!

在寒冷麵前,於向念也顧不上什麼美麗漂亮了。

她準備給自己置辦兩身棉衣,給小傑也置辦兩身。

程景默不要,說是自己從小在山裏長大,不覺得冷。

程景默給於向念選了一身大紅色的花棉襖。

於向念驚的話都說不出了!

她穿這身,是要去戛納走紅毯?!

程景默看出於向念不喜歡,不隻是不喜歡,是抵觸。

他解釋說:“我們這裏的女人,都喜歡這樣的。”

於向念猛烈的搖頭,嚴正抗議。

程景默也犯難了,“也沒什麼顏色可選。”

的確是這樣,就三種顏色。

一種是大紅的,一種是深灰的,一種是藏藍的。

另外那兩種顏色,沒有任何花紋,更適合年紀上了的女人。

“買一身吧。”程景默說,“可能家裏會給我擺幾桌酒席,穿這身喜慶。”

於向念:“···”

有些惱了,“那你怎麼不早說?”

擺幾桌酒席意思就是要給兩個辦個婚禮的意思,那她肯定得做幾身漂亮的衣服,婚禮上穿的!

程景默看出於向念的想法,他說:“你穿什麼都好看,不用特意準備的。”

於向念又腦又氣,“你懂什麼?!”

上次婚禮不是她,這次婚禮她還要穿的這麼醜!

程景默看於向念眼紅了,有些不知所措。

他真的覺得於向念穿什麼都好看,不穿的時候更好看。

幸好這時候,小傑很懂事的說話了,“嬸,我叔說的沒錯,你穿什麼都好看,家屬院的那些嬸子都是這麼說的。”

這話成功取悅了於向念。

“她們真是這麼說的?”她問。

“嗯!”小傑重重的點頭。

於向念氣哼哼的瞪了程景默一眼,沒好氣的問:“你們那地方的女人結婚都穿這身?”

程景默也重重的點頭。

最後,於向念買了一套花棉襖,兩套灰色的棉襖。

又給程景默的父母各買了一套藏藍色的,給小傑買了兩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