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章 快速審判法庭(1 / 2)

正義法院裏塞滿了人。法庭的用紫紅色地毯鋪上的地麵上,踩著一雙雙肮髒的靴子、赤腳和破爛拖鞋。無數種語言的爭吵和髒字在高大的穹頂下不停地回旋,酸臭的汗味和機油味把這裏變成了一個和站點沒什麼區別的地方。

陪審團和旁聽席當然是坐滿了,在過道上,來自全泰拉各地的工人,其中還有不少感染者,也都各自歪歪扭扭地排成隊伍,等著審自己的案子。

書記員們在過道的入口拿著終端和紙筆,賣力地記錄人們的信息,再由其他人撥開人群,先送到助理法官那裏去。

審判台前麵單獨的發言席被撤下去,取而代之的是一張大膠合板桌子,桌前麵可以同時容納五組被告和原告。審判員也不再輔助審判長,而是單獨作為法官進行審理。

證人就隻能站著了,如果真有證人的話。

饒是這樣,也有人等了好幾個小時,終於排到了自己,卻發現書記員並沒有登記上,於是在法庭前大吵大鬧起來。穿藍色製服的法警跑過來,打量一下對方是不是感染者。確認不是之後,便一左一右架住,踉踉蹌蹌把鬧事者地拖到後門,扔出去。

審判長林伍德·皮耶羅是個看起來很和藹的中年人,方方正正的臉上戴著一副精致的金邊夾鼻眼鏡,眼鏡一邊的金鏈子一直垂到法袍胸前的一個淺口袋裏。作為一名法官,他算是比較魁梧的,並不寬的審判桌對他來說稍微有點局促。

看著法警把那扇合頁有點鬆的門“砰”地一聲關上,他歎了一口氣。然後揮揮手,翻開書記員剛登記上的、墨水都沒幹透的卷宗。

一個年過七旬的菲林老太太拄著拐杖,由一個佩洛年輕人扶著,顫顫巍巍地坐到了被告席上。前一個案子的原告是出入境管理部的一名法務官員,並沒有走,還坐在原來的位置上——他已經連續當了十個案子的原告了。

官員把西裝的第一顆扣子係上,拍拍上麵有點皺巴的部分,從折疊椅子上坐起來。桌子邊的圓珠筆掉到了地上,在肮髒的地毯上滾了兩圈,被筆帽上的卡扣攔住了去路。

“您的姓名,老人家?”

“我能代替她說嗎?”站在椅子後麵的年輕人舉手說道。

“您是?”

“她的鄰居,您可以叫我丹尼爾。”

“抱歉,丹尼爾先生,按照律法,被告得自己說名字。麻煩您啦,老人家。”

老人似乎沒有反應,直到年輕人湊到她的耳邊,把法官的話重複了一遍。

“呃......阿爾戈裏......阿爾弗雷德·金柏利,大人。”老人顫顫巍巍地說,還想站起,被林伍德示意不必,才沒再使勁。

“不用站起來,也不用說中間名啦,金柏利女士。”

“托福。”

“我是......”官員半舉起手,說。

“您也不用說了,我們都認得。罪名是什麼?”

“非法居留,大人,金柏利女士已經在西區的16巷非法居留十七年了。請允許我將十七年前,這位女士的臨時入境證明作為證據呈上。”

官員說著,用食指搓起桌子上一攤文件裏最上麵的一張紙,然後舉起來。它除了有些黃,狀況並不算太差。

一名書記員走過來,把證明遞給林伍德。

“根據這份證明,金柏利女士隻能在法蘭克合法停留五天。但是,她卻一直呆了十七年,直到今天。這十七年間,她從未向管理局申請合法身份,也未按照規定納稅。這已經對經濟和司法體係造成了嚴重威脅,侮辱了......”

“反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