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山城,四麵環山,山中有海,隨著交通的便利,這座小城區一向以海鮮聞名!
鶯歌大酒店,是海山城唯一一家五星級大酒店,它的金碧輝煌,獨特的建築無不散發出不夜城的特色。
“小子你行,跟我搶女人?你功夫好?現在知道了你拳頭快還是我的槍快?出來混的就要有死的覺悟。”在酒店的一個豪華包廂裏,一個穿黑色風衣,戴黑色墨鏡的大漢一手鬆開淩雲的頭發和踩在他後背的腳,拿起放在茶幾上一瓶高檔的葡萄酒,“砰”的一聲響,當頭砸下去。身邊的幾個手下看著身中一槍子彈,滿頭都是玻璃碎片的淩雲,不住的倒抽冷氣。
隨後,黑色風衣男子在一名小弟在確認淩雲沒氣後,留下滿地是血的淩雲,點頭示意走出了包廂。能來酒店的都是城裏比較有名氣的人,在寬敞的大廳裏,凡是見到風衣男子的,帶著一絲畏懼,讓開道路。無他,他就是這鶯歌大酒店主人楚天明的弟弟楚天狂,不是他有個哥哥才那麼張狂無邊,而是他是海山城的地下土皇帝。然而沒走幾步,他的眼睛,鼻子,耳朵不斷地流淌出黑色的血液來,隨著抽搐了幾下,轟然倒地不起......
“我快要死了嗎?”淩雲僅有的一絲意識,想要掙紮。然而,他發覺自己渾身不能動彈,雖然很痛,但是他還是強忍下來了。做為一個經常在外打殺的經曆中,已經磨練出了不屈的意誌。不過他的呻吟驚動了身邊一個冷豔冰霜的女子,一雙水靈的眼睛夾雜著一絲焦急的神色,看著全身綁著繃帶的男子,冰冷的臉上出現一抹色彩,轉身跑出病房。
淩雲艱難的睜開雙眼,白色的病房隨著陽光的照射很刺眼,然後一雙帶有血絲的眼睛眯起,模糊的雙眼看到了白色的被褥,看到了七彩的鮮花,還有一個帶有精致的小挎包。
淩雲看著挎包有點驚鄂,思緒飛到了六年前大學畢業的當天晚上,他拿著當年省吃儉用做了幾個月的家教的錢買了這款很著名最流行的LV(路易威登)挎包前去給女朋友過生日,很不幸。當懷著幸福的憧憬的他剛來到女朋友所在的宿舍大樓轉彎處,看到了令自己痛不欲生的事:一身靚麗的女友手抱著一個帥氣的男子進了一輛黑色寶馬。當時血氣方剛的淩雲,因為憤怒,瘋跑過去攔住了轎車,給兩個人甩了兩隻巴掌。淩雲不知道怎麼回去的,隻知道,那個挎包被他硬生生的撕扯了兩半。那時候他的心很酸,很痛。
畢業後回海山的他,以為時間的流逝會忘記那段苦澀的初戀。誰曾想到,剛從悲情中出來的他,躊躇滿誌地在鶯歌大酒店做財務總監的時候,也就是噩耗的開始:父親承包的養殖場一夜間水麵上死蝦死蟹成群,因為沒有收成,家裏外債連連。再然後就是父親快要查出事情的真相,偶然的在一次車禍中,當場死亡,肇事者逃之夭夭。母親悲傷過度,加上積勞成疾,含恨而終。快要崩潰的淩雲,把母親埋葬在父親的墳墓邊,在墳前哭了一天一夜,昏死過去。直到鄰居家的陳大叔怕他出事,出來尋找,才費了九牛二虎之力才把淩雲帶走。
隨後,由於精神恍惚的淩雲出錯過幾次財務,被降職。一次偶然的機會,淩雲看到了前任女友林琳跟著一男子出入酒店。隨著那男子的身份慢慢的浮現,到最後淩雲查出那害的他家破人亡的凶手就是從他手裏搶走林琳的人楚天狂,鶯歌大酒店的總經理的弟弟,一切的一切連係起來,他才恍然大悟,這是一起征對他的有預謀有計劃的行動。強忍著悲憤的淩雲,理智告訴他要鎮靜。
那時候起,淩雲知道繼續留在海山,就會隨時有生命的危險。在楚天狂以為天衣無縫的自我感覺中,沒有察覺淩雲以悲傷度假為由,離開了這座城市,離開了這座生他養他的故鄉--海山。從那時候起,從一個書生氣質轉變為狂暴無比的淩雲,在一個陌生的城市中自暴自棄,整天以酒為伴,在那漆黑陰暗的小出租房裏過著醉生夢死的生活,好幾次他就想這樣死去,擺脫那刻骨銘心的痛,入木三分的痛。整個房間滿目瘡痍,到處都是酒瓶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