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若有所思地回到二叔身邊,二叔這個時候居然開始打起了呼嚕。我沒打擾他,遠遠地看著叔叔他們。花姐將一些陶器堆在了壕溝外,小舅一趟一趟地跑著。
我遠遠地看去,好像是一些碎衣服,有的拿給爺爺看,爺爺看了看隻擺擺手,意思是不要了。小舅樂此不疲地繼續忙活著,叔叔上來時居然兩手空空,直往麵包車這兒走來。
我問道:“叔叔,裏麵有好東西沒?”
叔叔說:“沒啥了,那一下子摔碎了好多,不過銅器還有兩個。”
我撇撇嘴,本以為能弄上來一兩件金器,運氣好的話再整塊金磚,在家擺著玩兒,結果隻看到些瓶瓶罐罐的,還出個什麼銅器。要銅的話,我可以找一堆,也賣不了幾個錢。
最後的清理工作完成了,一共要帶走七隻陶器,兩件銅器。銅器我看了,一個是類似夜壺的罐,一個是鞋盒子大小的鼎,花紋都很簡單。
小舅自己拿了一件破衣裳,當寶一樣拿油紙包好,放到了吉普車上。
我是失望了,徹底失望了,這和那段時間流行的“古墓麗影”遊戲裏的完全不一樣,而且根本連相似的地方都沒有。出了兩天的汗水,第一天隻換來一個黑頭盔,第二天則是幾隻破陶器,還有一堆廢銅爛鐵——我那個沒勁兒哦!
發財沒發著,垃圾倒是揀著一堆。
回去時,我沒好氣,有一句沒一句地和小舅打著哈哈。小舅問我:“還來不?”
我望著他,硬是半天沒說出一句話來。
回來時,車開到淩晨四點多,終於找到一個小店落腳。老板娘很客氣,煮了幾碗掛麵,搞了幾個煎蛋,熱乎乎地吃下睡覺。但是床不舒服,連洗澡的地方都沒有,我很懷疑老板娘也是挖墳的——那麼偏僻的地方鬼才會去住,居然還開旅社?
但是第二天,我改變了看法,我覺得她就是打劫的,真是一年不開張,開張管三年——我們五個人一共花了560塊。叔叔交錢時,我已經罵了老板娘全家無數遍。
第二天上午十一點,我們回到了唐爺的住處。照例是純肉拌麵,這麵讓我至今難忘。兩個老人互相寒暄了一下,唐爺就開始參觀爺爺的戰利品。
唐爺說:“這些給老毛子的話,總共50萬沒什麼問題!”
爺爺說:“50萬少了吧,少於70萬,門兒都沒有!”
唐爺說:“你老小子永遠不知足!要那麼多錢幹啥啊,像我現在不是挺好?你愛錢,咋不分開賣?”
爺爺哈哈大笑道:“這東西隨便一件,隻要被便衣抓到,都夠我喝一壺了!沒那心,一次賣完,大家都放心!”
唐爺抽煙不語。他看著正在吸溜著拌麵的我們,用拐指了指我,“你孫子怎麼樣?能接你的活不?”
爺爺看了一眼,“完全不行!還是讓他好好讀書吧!這年頭,幹這一行,不死警察手裏,就死墳裏了!他嫩著呢!幹不了這個!”
唐爺笑了,“你老夥計我還不清楚,越是說不行的,越心裏美著呢!當年說你家老二,那誇得能通天一樣,現在咋樣啊?哈哈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