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賽爾美娜撇撇嘴明顯不太相信,“接著回正題。我們這次選人用的標準就是這個,最低5級。原因呢,是這個能比較好地表明學習能力。野獸形態與人形相差過大,裝備沒辦法通用,實際增強不大,得要能掌握混合形態才能有足夠明顯的提升。而要掌握混合形態,就先要練熟形體掌控,學習能力強的人希望比較大。”
“原來如此。”薩爾點頭,一副恍然大悟的樣子。
“然後要看戰力等級。畢竟有的人雖然學習能力強但並不擅長戰鬥,既沒必要也不合適。”
戰力等級俗稱怪物挑戰等級,是和職業等級判定標準並行的一種被廣泛使用的判定標準。產生的原因很簡單:職業等級判定適用範圍太窄,不能滿足廣大人民群眾。尤其是廣大冒險者朋友們的切實需求。
戰鬥技能之外,戰鬥能力還與很多因素有相關。在同一種族內部,同職業同等級的戰鬥型個體在其它方麵的差異相對有限,可以接受。在“四大種族”之間,精靈與人類體貌相近文明程度相當,兩者差別不大;矮人的矮壯與人類的瘦高間並無絕對優劣,隻能說各有所長;既高又壯的獸人雖然在身體方麵有些優勢,但文明程度稍低,在個人裝備方麵通常要差上一些,綜合而言與人類也基本持平。因此,用於四大種族內部橫向比較的話,職業等級判定已經完全夠用。
但是,廣大冒險者朋友們的比較對象往往並非四大種族,而是體型大不相同能力千奇百怪的各種怪物。這種情況下,職業等級判定的誤差將會相當離譜,完全不能夠作為是否可以前去挑戰的判斷依據。因此,廣大冒險者朋友們迫切需要一種新的標準,用來衡量怪物們的戰鬥能力,以最大程度避免各種莫名其妙的送死行為。
於是,戰力等級判定應運而生。基本原則是類比法,以等級相同搭配合理配合嫻熟的戰盜法牧四人隊作為參考,需要n級小隊消耗大約三成戰鬥潛力才能戰勝的目標,戰力等級即為n級。
然則,類比法固然清晰明確卻意義不大,戰盜法牧四人隊不太常見,七至九名戰盜再加一兩位法牧才是正常情況。更何況,高階施法者能力繁多用途各異,即使是低階施法者也很難準確估量,廣大不會法術的人民群眾就更不必提。因此,還需要另一種更能被廣大人民群眾接受的判定標準,然後出現了類推法。
戰力等級1的判定標準不變,戰力等級2改為相當於2個戰力等級1聯手,3改為相當於3個1級聯手。之後4級相當於2個2級聯手,5級相當於2個3級聯手,6級相當於2個4級聯手……以此類推可算得所有大於3的戰力等級。對於小於1的部分,則幾個聯手相當於1就定為幾分之一。
因為類推法相對更為簡單,又因為算出來的戰力等級與類比法算出來的戰力等級整體而言相差不大,所以被普遍接受,冒險者們經常會提到的怪物等級大多是以類推法進行戰力等級判定得到的戰力等級。
不過,類推法雖然簡單,但在使用中有一點需要特別注意:類推隻在類推一次的情況下有效。也就是說雖然10級等於2個8級,8級等於2個6級,但絕對不能因此就認為10級等於4個6級,更不能認為等於8個4級。很多冒險者之所以有去無回就是因為有意無意地忽略了這點。
此外,因為缺乏足夠的數據支持,所以類推法通常隻用來判斷種族平均實力,針對個體則要使用另一種方法,也就是估值法。
估值法的基本原則是以先天能力得到一個值,以後天能力得到另一個值,兩個值取高者得到基準值A,低者據先天後天能力相關度進行折算後得到一個加值B,再根據裝備條件得到另一個加值C,則戰力等級=A+B+C。估得好的話,結果能做到和類比法結果相差不大。薩爾說自己已經16級了,已經是可以被尊稱為“大師”的人物了,用的就是這個標準,可結果顯然與眾人感官嚴重不符。
“我們這次挑人的標準是普通裝備時戰力等級4到5級。原因是獸化改造成本不低,得要能提到中階才足夠劃算,3級之內實力太弱希望不大;與此同時,這改造有後遺症,我們的人意誌又普遍較弱,就算再怎麼預防恐怕也過不了幾年就會發狂,因此原本實力太高的也不合適。”
薩爾撇撇嘴:“囉裏囉唆這麼一大堆,你就直接說有多少個吧。”
“就是你看見的那13個了。”賽爾美娜也撇撇嘴。
“竟有此事……”薩爾再驚,“那編號怎麼都已經編到58號了。”
“這都是有原因的,總之除了牙密就隻有12個。”當然是有原因的了,掌握不了混合形態怎能稱為破麵,普通破麵也不配做十刃嘛。
“那你們本來挑了多少人?”
“29個,已經是目前能挑出的全部了。”
“這樣啊……”英明的薩爾大失所望,不過旋即又回過神來,“那多搞點兒鼠化狗頭人也成啊,至少比普通狗頭人強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