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9章 酒館招英雄(1 / 3)

“我說邁克,我們出使外邦敵我未明,你不好好呆著卻四處亂跑,到底是要搞哪一出啊。”一身青蘭重鎧的悟空忍不住問道。

“Nonono,馬克西馬,請叫我K,KDash。”黑色皮衣黑色皮褲黑色皮鞋,戴著紅色墨鏡掛條銀質十字吊墜,左手黑色格鬥手套右手紅色機械手套的Cosplay愛好者狂霸酷拽地搖手指,“我們特意傳送出來,又特意再次入城,還特意讓留在那裏的地精小弟營造出我們在休息的假象,一切都很完美,沒有人會發現。借此機會,我們可以更深入地了解這個城市。”

“好吧好吧,凱,你自己可得多注意點兒,我穿了這盔甲動作會慢很多,遇到危險可不一定能及時反應。”馬克西馬自然是要臉型硬朗身形魁梧穿全身重甲,可悟空就力敏雙修更適合防禦較差卻不影響行動的輕甲。

“朋友,你多慮了。哈!”KDash猛地一拳擊出,勢大力沉火焰鳴爆,頗有幾分氣勢。

馬克西馬無語。單論拳腳功夫你的確有兩下子,可問題是戰士們要麼用兵刃要麼善擒拿要麼拳勁猛,你既不會兵刃又不善擒拿也沒練過拳勁,就算想學奧黛麗那樣以魔法代替拳勁也因出拳不夠連貫快速而不可得,真動起手來恐怕連你的莎杜瑞爾娜都不一定能拿下吧。就算這特製的火焰拳套再怎麼強力,頂了天也就讓你和個把中階戰士打個不相上下,可如果不用這拳套用魔法,就算十個八個高階戰士組團前來你都戰而勝之吧。

“走吧,我們去火與舞打聽些情報。”KDash雙手插兜兒舉步欲行。

馬克西馬歎氣,“這邊,火與舞太高檔,打聽情報很不適合,我們去公牛之家。”

邁克的悟性其實還算不錯,法師閃避型武技已經練得非常純熟了。隻不過怎麼說呢,在他看來,既然身為術法雙修法術位極其充足的高階奧術使用者,那麼自然應該施展花樣繁多的法術蒙蔽對手,發揮擅長機動的特點保持距離,利用各種遠程手段擊敗敵人。

這種想法固然沒錯,但是想和近身肉搏兼容就絕無可能。

如果對手很弱,那麼召喚生物加低階法術就足以應對,犯不著冒著被扮豬吃虎的風險近身肉搏;可如果對手很強,近身肉搏又基本是在自尋死路——法師就是法師,不可能像經常刀口舔血的職業戰士那樣習慣搏命,就算再怎麼武藝純熟,近身作戰也還是短板。

因此,法師閃避型武技的發明初衷本就不是讓法師像戰士那樣近身肉搏,而是在不慎被強敵近身時能夠閃躲招架幾下,贏得片刻時間以便施法脫身。法師的進攻型裝備附魔也肯定不應該是為了肉搏,除非是出於某種特殊目的,譬如偽裝身份或Cosplay。

邁克兩種原因兼而有之。

Cosplay不用說了,純屬個人愛好。偽裝身份則是真的有此需求。

現在三藏鎮下定決心要搞改革開放,受到的關注程度恐怕要比之前高了一個數量級不止。雖然月海這地方看實力不看來曆,不過在這種情況下,領導班子的身家背景免不了會受到有心人士調查,還是得有一個才好。

邁克唐僧這身份按奧沃老師最初給做的設定,是達瑪拉人,住在離首都海裏奧加巴魯斯郊區,死爹死娘變賣家產出來冒險的苦逼小法師,要不自量力地去博德之門北方的巨魔山脈討伐大奧術師拉沃克。值得吐糟的地方比較多也就罷了,關鍵是起點太低,想要在幾年之內成長為身家巨富手下過萬的高階法師,就算再怎麼天賦稟異也必須得貴人相助,單靠自己絕無可能。龍宮的人都以為邁克是某個古老術士家族的成員出來曆練,這倒是比較靠譜,可問題是從天而降的穿越者又怎麼可能有什麼古老家族。

因此,這兩個背景都不合適。不過如果把兩個背景結合一下,再推到這個身體的模版焰拳萊賽姆同學身上,一切就都很完美了。

萊賽姆曾是達瑪拉血羽王國的宮廷法師,在王國與瓦薩的十二年戰爭期間良禽擇木而棲,改換門庭投靠了瓦薩巫王,作為帶路黨很是活躍了一段時間,直到動蕩之年後巫王落敗前才銷聲匿跡。其結局眾說紛紜,最常見的有兩種:一是認為巫王覆滅在即,就先一步隱姓埋名藏了起來;二是被後來成為達瑪拉龍魘王的英雄蓋洛斯人格魅力所感染,翻然悔悟奮起反抗巫王****,不幸遇難。至於真實情況嘛,是這位萊賽姆先生發現了一處耐瑟遺跡打算獨吞,就借蓋洛斯之手想要給巫王找些事做。然則那個所謂的耐瑟遺跡,實際上是奧沃老師的秘密基地,於是在那裏勤奮探索的萊賽姆先生就失去了人身自由,現在還不一定在哪個黑煤窯裏辛勤勞作呢。所以說,市井傳說雖然多有不實,但或多或少總存在一些事實依據。

作為一個典型的家族術士,法師天賦稀鬆平常的萊賽姆除了一手出神入化的幻術本領,在武技方麵也涉獵頗多,焰拳萊賽姆,聽外號就知道肯定是個拳法高手。而這隻紅色機械手套就是他的標誌性裝備,正式名稱是“萊塞姆家族的血脈誘導火焰手套”,是血脈限定裝備,戰鬥之外還可以讓持有者激發火焰類法術更容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