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是要保障就業的,但對政府來說,不要把眼光盯在某一個具體的勞動者身上,而要著眼勞動者群體。***當我們從勞動者群體的角度來看,企業辭掉一個員工,勢必意味著它要再找新的員工。因為企業不能沒有勞動者。我們從這些年來的民工荒現象就可以看出,企業對勞動者的需求一點不比對資本的需求弱。
因此,政府製定法律不應也不必去強製某一企業必須雇用某一特定的勞動者,而應該強製企業對雇用的任何勞動者都必須給予應有的、好的勞動報酬與福利待遇。也就是說政府應該通過法律去為勞動者打造金飯碗,而不是鐵飯碗。
所謂金飯碗,就是勞者有其得,而且勞者有多得。勞動所得要在各種要素分配中占到比較高的份額,或者說至少要做到勞動收入與經濟社會展水平保持大體同步,而不能落後於經濟社會展的水平。
具體到某一企業與某一勞動者來說,法律應該關注和保護的是,隻要勞動者在企業勞動一天,企業就要為其支付符合社會要求的工資以及繳納相應的各類保險。不管何種類型的事關勞動就業的專門法,這一原則必須是剛性的,不可動搖的。但在決定是否雇用某一特定勞動者,企業有絕對的自主權,這一原則也應該是不容置疑的。在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大背景下,企業的用工製度必須遵守市場配置原則,企業必須有足夠自主的用人權利。我們是絕對不能走大鍋飯、鐵飯碗的回頭路的。
那麼,會不會生企業故意辭退勞動者的現象呢?理論上可能,但實際上不可能出現。如果一個勞動者的崗位隨時可以替代,則企業辭退是理所當然的。同一性質的勞動崗位當然要選用成本相對低的勞動者。如果說一個崗位要求的是熟練工、專業技能工、經驗積累工,則企業無論多傻都不會辭掉一個培養多年好不容易適應工作要求的老員工,而再到勞動市場上去找一個還需要培養若幹年的新手來幹。事實上,隨著產業結構的升級和技術的進步,越來越多的企業需要的是越來越多的專業技術性的勞動者。勞動的專門性雖然使勞動者職業轉換的成本加大,更使企業尋找和維係勞動者的門檻加高。國外一些企業之所以打出終生雇用的牌,其實就是這種展態勢下企業最理性和最精明的選擇。
至於說,企業如果認為確實不需要某一勞動者,政府以及法律是不能強迫的,該勞動者也不能去強求企業,因為他可以去勞動市場再找新的工作。如果因為能力與素質問題實在找不到工作,則他應該去找政府,也不能去找企業。固然企業是事實上的解決就業的主渠道,但畢竟解決就業是政府責任而不是企業責任。
不能就業的勞動者找政府怎麼辦?政府就必須先為其提供”泥飯碗“,也就是社會失業保障以及相應的其他保障。之所以稱之為泥飯碗,就是指它的水平肯定要低於勞動的飯碗。我們不能說不勞動者不得食,但也肯定不能鼓勵不勞動者得好食。同時政府要積極創造條件讓他能重新找到工作,甚至在財力允許的況下,為他提供技能培訓與素質提高。這同樣也是政府的責任。
通過這些分析可以看出,《勞動合同法》已經通過了,但關於它的法律解釋則剛剛開始。我們期待建立在科學、規範、務實基礎上的法律解釋,否則就有可能因解釋的誤導而導致法律實施的困難。
現在有一些群體對於我國提高勞動者權益的做法有意見,但懾於浩浩蕩蕩的時代大潮不便也不敢公然對抗,就通過所謂鐵飯碗來誤導《勞動合同法》。當到最後走不通的時候,他們就可以理所當然地回到他們已經習慣的侵害勞動者權益的老路上去。所以當我們聽到那些為鐵飯碗唱讚歌的論的時候,不妨重溫一句老話:“人們啊,我是愛你們的,可你們要警惕啊。”
五、警惕“勞動價值”貶值
無論是從馬克思主義的基本理論還是從社會主義製度的基本安排來說,勞動的價值都是一個已經解決了的問題,勞動為本、勞動神聖,這是不需要再饒舌的基本判斷。但是在現實的社會運行過程中,無論是人們對勞動的觀念還是勞動在實際社會分配中的地位,又都表明這一問題並沒有真正在社會中講清楚。以至於在2010年紀念五一勞動節的講話中,**甚至開始為勞動者的“體麵勞動”大聲疾呼。為了勞動者的尊嚴,也為了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展,我們有必要讓社會重新認識勞動的價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