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警官儀表堂堂身穿很常見的淡黃色風衣,手裏正拿著幾張資料,在他右手邊還有個檔案袋。他把手上的資料放回檔案袋,透過車窗外的燈光這才看清他的臉,幹淨利索,溫文爾雅就是臉上的胡子有些多,看樣子出來的急還沒清理。
“接手了一個案子。”他眼中帶著犀利但此時他語氣很和善麵帶笑容,聲音不算很好聽但頗有男人魅力。雖然他才45歲但已經破了很多大案要案是警界有名的人物。
“哈哈哈,那個罪犯可要倒黴咯!”民警專注的開車臉上寫滿了自信,畢竟那可是陳警官。
這不是普通的案子,因為目前在逃的嫌犯身上背的不隻一條人命。而且他第一次作案還是他未成年的時候,兩年間作案十幾起,警方目前已經追了他十年,目前還未抓到,迫於輿論和社會壓力警方一直都很注重這個案子,可見問題的嚴重性。
在陳警官接手這個案子之前專案組本來是其他警官管理此案,因為遲遲未破所以才交給了天才刑警陳果。
雖然之前這個案子並沒經自己手,但他對此非常感興趣,所以在知道自己此案由他接手時他直接爽快答應了。並稱如果自己自己抓不到罪犯就隱退辭職,麵對如此聰明的對手他也很期待與他交鋒。
這個年紀正是他事業的黃金時期他的實力是所有人都承認的,所以他那句話的重量可想而知。
他在兩個月之前就一直在研究這個罪犯的心理和行動軌跡,在經過以前的追蹤現在此人很有可能就在這個地方,所以他才馬不停蹄的來了。
到警局後他推辭掉歡迎會,把自己關在辦公室繼續研究案子。
“2024年17歲6月20號入室搶劫未遂。”
“同年7月13號再次入室搶劫盜走500元,這兩起都沒有報警處理,按照房主原話說就是:‘反正就是500塊錢而已拿了就拿了,再說了監控也沒拍清他的臉,就為了500報警還不一定能找到。’所以就算了。”
“同年11月4號搶劫路人未遂。”
“2025年1月7號第一次被警方傳喚做思想教育因為盜竊被抓個先行,聽他說就是想偷點錢吃飯後續查買煙和酒了,此人可能有同夥但他自始至終堅持說全部是他一人所為。”
“......”陳警官的左手邊還有一杯正在冒熱氣的咖啡,桌麵上已經擺滿了這些年收集來的所有資料,他一遍遍仔細看著手上的那兩張。入室搶劫隻能算是開胃小菜接下來才是重頭戲入室殺人。
死者18歲男,第一位發現死者的正是他的母親,發現時間是2025年2月15號的早上6:20。早上他的母親敲門發現無人回應,打開門後發現自己兒子已經死去多時,隨即報警。
在現場沒有打鬥痕跡,死者身上也沒有任何外傷也並沒有找到凶器,皮膚上有明顯的過敏反應。
經過法醫初步屍檢在死者的胃裏發現了還未消化完的芒果,死亡時間也確定下來了,死者是在淩晨1點死亡的,很有可能是吃芒果過敏而死。
死者母親表示自己的兒子不可能自願吃下芒果,他自己也知道自己對芒果過敏,家裏也從來不買。
以目前的線索來看隻有兩種可能1自願吃2被迫,如果是第二種那麼這個案子的性質就不一樣了,凶手隻有在知道對方不能吃芒果的情況下故意讓其服下,所以也就是蓄謀故意殺人。
按照資料上寫的後續是檢查了死者認識的所有人,尤其是有矛盾的那些。
那些被叫過來問話的都是和死者一個學校的,還有同班同學,所有人在聽到這個消息後都感到驚愕隨之恐懼。其中有一位女同學懷疑是趙某殺害了死者,因為趙某在班上就是個怪胎從來不和她們玩,而且聽說他又抽煙喝酒打架,所有人都不想靠近。
之所以懷疑他是因為他和死者上個星期剛產生過矛盾,而且據調查最後一個見死者的就是他。雖然班上還有幾個人也不學好打架什麼的但問題最大的還是這個趙某。
這樣一來趙某的嫌疑陡然上升,當時把他傳喚到警局問話他表現得很奇怪,當他知道死者已經死亡他臉上出了很多汗,呼吸急促,審問他的禿頭警察明白這個小子肯定知道什麼,但目前還沒有確切的證據,如果能問出什麼讓他直接承認這個案子也就結束了。
可這個孩子麵對禿頭警察的問題都是無力的搖頭,問了幾個小時並沒有問出什麼有價值的東西,所以暫時放他回去了。
又過了幾個月還是沒有什麼進展,受害者家屬一直都認為是趙某幹的但因為沒有證據並不能抓他,所以這件事就漸漸過去了。
後來發生的事讓趙某背上了罪名,從而讓這個案子有了最終結果,被通緝後趙某開始了他的逃命生涯。
“轟隆--”窗外的雷聲打破了此時寂靜的夜,隨之開始下起了大雨嘩啦啦的雨洗禮著疲憊的城市,仿佛想清洗幹淨地上的罪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