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嗯!”林墨感到頭疼欲裂,慢慢的醒了過來。
“這是...”隻見此時他正躺在一個汙濁的水坑裏,整個身子都被水泡的腫脹,他吃力地用雙手支起自己,慢慢的爬出了水坑,然後翻過身,仰躺在枯黃的泥草地上!
林墨從沒有這麼的無力過,感覺全身酥軟,他抹了抹臉上的泥水,向四周看去。
泥!草!枯樹!幹葉!死人!
這就是他看到的情形:林墨不遠處,扔著半截身子,下身已經不知上哪去了,上身卻完好的躺在水坑裏,身上披的皮甲破損不堪,手裏的半截劍也早已被汙泥掩蓋,他眼睛睜得老大,顯然是不相信自己會死的這麼慘!再往前看,也同樣躺著幾具屍體,各個殘缺不全!姿勢也千奇百怪!
這兒發生了搶劫?殺人?
“為什麼?這是哪?我為什麼會在這裏?啊!”林墨不由得哭著喊道,以此來減輕自己的恐懼。
他使勁讓自己站了起來,身上穿的粗布麻衣也已經被水泡的殘破。
這不是自己的身體!
林墨感覺得到,他的身體他清楚,絕不會有這般力量!他隻不過是個宅男,由於疏於鍛煉,常常會眼前發昏!而這具身體,雖然現在很虛弱,但那一塊塊的肌肉,卻硬的連他都羨慕!
難道是穿越?重生?
我記得...記得...對了,是哪火光。
林墨記得他在宿舍剛剛要睡覺,突然窗外傳來一聲巨響,然後一陣火光閃過,自己就失去了意識!
“啊!”林墨的頭又疼了起來,隻疼的他在地上打滾。
“我叫...我叫埃蒙·阿奇博爾德,是一個苦力?”原來林墨頭疼了一會後,就從腦海中傳來了這個身體的信息!這個身體主人叫做埃蒙·阿奇博爾德,是道奇子爵領的一名苦力,靠常常給人搬運東西為生!
埃蒙從小就生長在哪裏,父母在他十歲時就去世了,隻留下一間破舊的小房子,他也沒什麼手藝,就隻能討飯連帶當搬運工,現如今他已經十五歲,可還是隻能當苦力,因為營養不良,造成了他瘦弱的身體,就連傭兵都懶得去培養他當他們的仆從!
就在昨天,有一個人叫他去給他搬一個箱子,隻要搬到距鎮子十裏外的一個小村子,就給他十銀幣,十銀幣,省著點花的話,夠他生活三個月了,況且那個小村子他以前也去過,所以就欣然的答應了下來,沒想到,在出鎮子沒多久,就來了一群人,殺了他的雇主,搶了那個箱子,而他自己則因為被搶箱子的那人一拳打暈了過去,醒來時就已被林墨取代了,這一次不但錢沒賺著,就連命都丟了,真是...
林墨不得不感歎這家夥的人生,簡直是悲劇中的悲劇,就是死了,也不得安生,被居然林墨占了身體。
唉!既來之,則安之,既然如此,那我以後就叫埃蒙吧!埃蒙·阿奇博爾德!(以後就叫埃蒙了)
他抱著頭喘著粗氣,然後慢慢站起來找到一根樹枝拄著,讓它能撐住自己,慢慢的走回鎮子去!
埃蒙一步一踏的走在剛剛下過雨的泥路上,鞋子也不知上哪去了,他胡亂的撕下一些碎布包在腳上,同時搜了一下那些屍體,很幸運的找到了二十枚銀幣,然後若無其事的拄著樹枝向鎮子走去!
他不得不佩服自己的勇氣及心理素質,見到這麼恐怖的死屍,居然隻是哭一下就沒事了,然後還來了個搜屍,難道我天生就是冷血的?埃蒙不由得懷疑!
道奇子爵領雖然不是很富有,但子爵卻不是一個橫征暴斂的人,所以領地的人過的都很快樂,太陽下山時,埃蒙一瘸一拐的到了鎮子外麵!
“埃蒙,你這兩天跑哪去了,你拉姆大叔又給你找了一份活,可就是找不到你的人,你看看,這怎麼弄的,怎麼全身成這個樣子呢!”進入鎮子時,正好碰見了以前常常幫埃蒙的拉姆大嬸,她是個很善良的人,隻不過整天絮絮叨叨的,而她口中的拉姆大叔,就是她丈夫,是一個鎮子上的巡邏衛兵!埃蒙大多數的活都是他介紹的。
“拉姆嬸嬸,我...”埃蒙接受了這具身體的記憶,自然記得她是誰,但是發生了這種事,突然碰見熟人,還是讓他有些不知所措!
“好了好了,你這孩子,就是不讓人省心,你啊,就別做你那騎士夢了,好好地幹幹活,到時候娶一房媳婦好好過日子,總比你每次弄的滿身是傷的好”拉姆嬸嬸見她蓬頭垢麵的,就連鞋子也不知丟哪兒去了,就知道這孩子又去鍛煉了,每次弄的他自己都是傷上加傷,這次更是嚴重,就忍不住又開始嘮叨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