動力的源泉:能源科技 第一節(2)(1 / 1)

1.按存在和產生的形式分類

根據能源存在和產生的形式可分為兩大類:一類是自然界存在的,可以直接利用的能源,如煤、石油、天然氣、植物燃料、水能、風能、太陽能、原子能、地熱能、海洋能、潮汐能等,稱為一次能源;另一類是由一次能源經過加工轉換而成的能源產品,如電、蒸汽、煤氣、焦炭、石油製品、沼氣、酒精、氫、餘熱等,稱為二次能源。

2.按來源分類

按能量的來源不同,可將能源分為三大類:

第一類是來自地球以外天體的能量,其中主要是太陽輻射能,此外,還有其他恒星或天體發射到地球上的各種宇宙射線的能量。太陽輻射能是地球上能量的最主要來源,它除了直接向地球提供光和熱外,還是其他一次能源的來源。例如,靠太陽的光合作用促使植物生長,形成植物燃料;煤炭、石油、天然氣、油頁岩等礦物燃料(又稱化石燃料)都是古代生物接受太陽能後生長,又長久沉積在地下形成的;另外,水能、風能、海洋能等,歸根到底也都源於太陽輻射能。

第二類是地球自身蘊藏的能量,主要有地熱能和原子核能。地熱能是地球內以熱能形式存在的能源,包括地下熱水、地下蒸汽和熱岩層,以及尚無法利用的火山爆發能等。原子核能是地殼內和海洋中的核裂變燃料(鈾、釷)和核聚變燃料(氘、氚)等發生核反應時釋放的能量。

第三類能源來自地球與其他天體間的相互作用。例如,太陽和月球對地球表麵海水的吸引作用而產生的潮汐能就屬此類。

3.按是否再生分類

在自然界中可以不斷再生並有規律地得到補充的能源,稱為可再生能源,如太陽能、水能、風能、潮汐能、生物質能等。它們都可以循環再生,不會因長期使用而減少。經過億萬年形成的、短期內無法恢複的能源,稱之為非再生能源,如煤、石油、天然氣以及各種核燃料等。它們隨著大規模的開采和使用將會逐漸減少。

4.按使用性能分類

按能源是否能作為燃料使用可分為燃料能源和非燃料能源。可作為燃料使用的能源包括礦物燃料(煤、石油、天然氣等),生物燃料(柴禾、沼氣、有機廢物等),化工燃料(酒精、乙炔、煤氣、石油液化氣等),以及核燃料(鈾、釷、鈈、氘、氚等)。不可作為燃料使用的能源包括機械能(風能、水能、潮汐能等)、電能、熱能(地熱能、海洋溫差能等)和光能(太陽輻射能、激光等)。

按能源的儲存性質可分為含能體能源和過程性能源。前者可直接儲存,本身就是可提供能量的物質,如煤、石油、天然氣、核燃料等;而後者是由可提供能量的物質的運動所產生的能源,其特點是無法直接儲存,如風能、水能、電能、海洋能等。

5.按技術利用狀況分類

從能源被開發利用的程度、生產技術水平是否成熟及應用程度等方麵考慮,常將能源分為常規能源和新能源兩類。常規能源是當前廣泛使用、應用技術比較成熟的能源,如煤、石油、天然氣、蒸汽、煤氣、電等。新能源是指開發利用較少或正在開發研究,但很有發展前途,今後將越來越重要的能源,如太陽能、海洋能、地熱能、潮汐能等。新能源有時又叫非常規能源或替代能源。

常規能源與新能源是相對而言的,例如核裂變能應用於核電站,在我國核電站較少,核電所占比例較小,核能是新能源,但在國外除快中子反應堆與核聚變外,許多國家已把核能作為常規能源。即使對於常規能源,目前也正在研究新的利用技術,如磁流體發電,就是利用煤、石油、天然氣作燃料,使氣體加熱成高溫等離子體,再通過強磁場時直接發電。另外,風能、生物質能以及某些地方的地熱水(如溫泉)等能源,使用雖然已有多年曆史,但過去未被重視,近年來又開始重視並加以利用,各國現在一般也把它們當作新能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