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行道將壓在身上的屍體往右側一撥,左腳同時迅速踢向閉眼端坐的黑人警察。嘭……,足、頭、車箱相撞,出人意料的爆發出巨大的聲響。任行道不敢停留,左右雙手各抓起身側的一具屍體,左手的一具瞬間砸往駕駛室,然後站……靠,這車內高也忒低了吧,都伸不直腰。踹門計劃流產,彎著腰,腿部喪失大部分的爆發力。任行道隻得弓著腰打開車門,縱身而出,轉眼間消失在街頭。
奇怪的是福斯與卡爾並沒有追輯。要是任行道回頭看的話,就會發現,運屍車此刻正撞向道側的護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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逃出來的高哲(任行道,後書都將稱之以高哲)沒有回他平時的居所,而是溜進了曼哈頓第三大道的1212下水道。這是高哲之前出於職業習慣,布置的臨時據點中的一處。每半個月他便會回來檢查一次。下水道的使用單位過多,流動的人員也雜。不時常檢查極易出婁子。自下水道中取出事先藏好的衣服,再找了一個水質稍好的地方,將渾身的血漬清洗了一遍。換上電話電報公司(AT&T)的維修人員工作服。將那些破爛的衣服沉入下水道,這才從1200號井蓋爬出來。順溜的進入一家名為‘風情吧’的酒吧。
“嗨!高,還是照舊?”彼德森一見高哲,高聲招呼道。
高哲微笑著點了點頭,指了指角落裏的一張空桌,示意彼德森自已會在那等著。酒吧雖然嘈雜,高哲卻非常喜歡這種氛圍。一般沒什麼事的時候,他大都混跡於紐約各式各樣的酒吧之中。恍然間彼德森,已將一杯生啤送到。道:“高,怎麼?又檢修?”
“沒辦法,有人報修,隻好辛苦點。”對於美國電信業內部對於線路維護高哲沒有了解,隻得找個情理上說得過去的理由。這種事情本就是他製訂的行動方略中很容易出現的問題。說詞也大概的有些方向。不至於會臨場鬧出笑話。
“WOO,那你慢用,我去招呼客人。”說罷便自招呼其它客人去了。高哲也不以為意。自建立起1212臨時據點時起,每半個月都會在這喝上一杯。與彼德森相交甚深。繼而思緒再度回轉到自已的麻煩事上。
雖然從警方的運屍車上順利的逃了出來,但事卻沒完,警方在到達案發現場時,一般都會拍攝一組現場的完整照片,以存檔。要查到自已相當簡單。SHIT!
此刻的高哲沒想到‘烈血丹’壓抑了他作為任行道的靈魂,一切都在以高哲的靈魂為主。作為潛伏者,高哲從不拍照,怕的就是稍有不慎,身份爆光,更別提會被警察通緝了。這對他而言是不可以發生的。可他沒想到事情在他踢出那一腿時,就已經升級了,他也麵臨著更大的考驗!
腿部的震動,提醒高哲有電話進來,伸手掏出手機接通道:“你好!這是高哲。”
“O,MYGOD,高,你現在在哪?安全麼?”話筒中傳來一道帶著血腥味的鏘鏘之聲。溫斯特,他怎麼會知道?有股不妙的感覺直襲心髒。道:“溫斯特,我的這點事還上電視了不成?”
“十分鍾前SBC整點新聞播了你假死混在屍體中,脫出犯罪現場,並中途逃逸。在逃逸時殺了三位押運警員。警方已經將你的照片發了出來,這案子也由FBI接手了,你小子最好找個安全點的地方藏身。”溫斯特將所獲的信息說了一遍,提醒道。
躲起來?高哲的嘴角微微向上拉了拉,露出一絲詭秘的笑容。自言自語的道:“FBI,希望你別太讓我失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