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若夏本想著繡帕子是件費眼的事,賣了這幾條就不讓雲初再碰,反正家中也不差這幾個錢,所以她才不出聲,讓雲初做主,三十五文也好,三十文也罷,賣了就行。
誰知她們的讓步,卻被認為是好拿捏的軟柿子,直接往頭上踩,這讓雲若夏如何能憋得住,掐著腰就開罵,
“要不是你們身上窮得連個琅璫都掉不出,我還真以為全縣城的繡坊都是你們家開的,人不行就別怪路不平,垃圾,你們都是垃圾。”
雲苓舉起小手拍掌助興。
雲初卻蹙起眉開口道:“東家的,我拿出繡帕的時候是你主動要允我三十五文一條,後來爭執之下,降到三十文一條,我都允了,如今你卻反悔說不要,這不合規矩。”
“什麼規矩?在這裏,我就是規矩,不要就是不要,快走,別擋著我做生意。”
東家的本還有些客氣,但雲若夏那番話就跟戳她鼻子罵一樣,這口氣她怎麼能忍得下?
雲初也不氣,繼續說道:“在繡莊確實是東家的規矩,但在縣城卻是縣老爺的規矩,我們說不通的話就到縣衙去辯上一辯。”
東家的聽到這話不禁被氣笑了,“你這是要報官?別逗了,你有白紙黑字證明我一定要買你的繡帕嗎?還是說人證?你們是一夥的,做不了證,報假案,是要打三十大板的。”
連氏激動興奮,她仿佛已經看到雲若夏她們被架在長凳上受鞭笞之刑,她更是恨不得當執行人,高高舉起長火棍再重重落下以泄憤怒。
雲若夏說不緊張也是假的,她何時去過縣衙那種地兒,更何況也不知這東家跟那裏頭攀沒攀上關係,要是有,那她們豈不是自討苦吃,而且就賣帕子這事,事太小,當真能報官?
雲若夏越想越慌,就要拉著雲苓和雲初走,不就是吃一次虧嘛,沒什麼的,大不了出了門,她罵回去就是。
雲苓不走,她可是要為她阿姊撐腰,不能讓人欺負雲初。
雲初自然是認為她沒有做錯,所以也不願走,反而還挺著腰板兒反駁道:“我是沒有你說的證據,我隻是想跟縣老爺說說話,三十文一條繡帕,以五六十文,甚至高達百文的價格售出,她們來的勤快,加上繡莊裏的繡娘,利潤定是不少的,就是不知今年的商業稅你有沒有交齊,縣老爺應該也想知道。”
東家的一整個愣住,她哪會想到這麼個小兒竟會跟她算商業稅!
她交是一定交了,隻是這世上哪有不見錢眼開的人,萬一真要鬧到縣衙去,指不定她會被剝掉一層皮,而且進了縣衙哪有好名聲,她繡莊的生意豈不是要一落千丈?
天爺,她怎麼就招惹了這夥子人,她越想心就越慌,生怕自個兒會因小失大,於是連忙賠著笑臉,
“小娘子啊,你看,這繡帕我收了,三十五文,不,四十文一條,別的事咱們就不要再提,你看怎麼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