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一定。”
鄧子琪的目光始終沒離開過電腦屏幕。
她的雙眼慢慢聚焦在前幾名的作詞作曲上。
看著上麵的同一個名字,她嘴角勾勒起笑容。
“我也可以找他寫歌的。”
“不行。”張單聽到這話,立刻出聲製止:“公司不會同意的,別忘了,你是創作型歌手。”
“創作型歌手就不能唱別人寫的歌嗎?”
鄧子琪對此不以為然。
幹嘛要把路走的那麼窄。
原創歌手就非得唱自己寫的歌?
要是有一天寫不出來,不就徹底涼涼了麼。
誰還沒個瓶頸期了。
她發現自從有了名氣後,公司對她的控製欲越來越強。
甚至有幾次沒經過她同意就接了商業廣告。
商演也排得滿滿的,搞得她幾乎沒了個人時間。
而在此過程中,她也是一味的忍讓。
在這樣的狀態下,哪有心情進行音樂創作。
“這是公司的決定。”
張單這句話,她聽了不知道多少遍。
每次自己要發表意見時,張單就拿這句話壓自己。
這一次她不想再忍了。
“我是一名歌手,不是公司的提線木偶。”
“可合約中……”
“別跟我提合約,當初公司就是看我年紀小不懂,其實裏麵很多不平等條款在法律上根本不生效。”
“但你現在畢竟是公司的藝人,不經過公司的同意,擅自決定,後果很嚴重的。”
張單越說聲音越小。
她心裏也清楚,公司簽新人的合同裏存在很多套路。
比如……公司有權決定藝人的所有商業活動。
就隻是這一條,藝人無形中就成了生產隊的驢。
很多新人在明知道有坑的情況下,還是選擇往裏跳。
不為別的,隻為有一個出頭的機會。
而鄧子琪卻不在此列。
她隻是想單純的做好音樂。
當初簽合同時因為年紀小,認為所有唱片公司的合同內容都是一樣的。
“這次新銳榜結束後,合同就到期了,還好當初隻簽了三年。”
“你的意思是……”
張單嚇了一跳,鄧子琪這話明顯是不打算續約了。
如果是真的,那等待她的就是失業。
“別以為我不知道,這幾年公司可沒少坑新人,其中有兩個還是我朋友。”
“但公司對你一直很好的。”
“那是我還有價值,這次新銳榜落選前十,你認為公司還會在乎我嗎?”
“這個嘛……”張單想了想,最終也隻能無奈點頭:“按照公司以往的做法,資源會重新分配。”
鄧子琪早就看不慣公司以利益為先的做事風格,冷哼道:“這不就得了。”
要不是她心態好,這幾年早就被逼瘋了。
自己隻要稍微有點熱度,公司就立刻安排各種商業活動。
好像生怕自己第二天就嘎了。
最不能容忍的是,公司居然以她的名義欺騙粉絲。
之前有一次商演,明明是幾個人輪番上台演唱。
卻被公司宣傳成了自己的小型演唱會。
結果來的都是自己這邊的粉絲,而自己隻被安排了兩首歌。
事後她被粉絲罵了很久,就算在圍脖上解釋也沒人相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