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拉拿不準這事下一步怎麼辦好,該私了還是公斷。
王偉說:“財務部已經知道這些事情了,應收應付經理應該已經報告了柯必得。不單是有二十萬的金額牽扯在這裏,主要性質很惡劣,事到如今,由不得我不報告。我也就是寫封郵件,說說事情經過,具體由HR去處理好了。”
拉拉想想,隻有如此了,便說:“我讓麥琪馬上安排工程部把你房間所有的鎖都換掉。你自己最好把所有進公司係統的密碼也都馬上換掉。”
王偉做的第一件事情是分別打電話給下屬的南大區經理邱傑克和北大區經理,告訴他們發生了什麼事情。不用王偉再多交待,兩人聽了都心領神會,這事兒一出,公司多半也會查他們的費用,兩人立馬分頭去自查半年來自己團隊的費用。
王偉又找到齊浩天和羅傑,先口頭報告了一下此事。齊浩天向來最討厭人家騙他,一旦發現誰騙他,下手決不留情!因此他態度很幹脆——退錢,炒人。羅傑很驚訝,事實擺在那裏,他說不出什麼來,隻得同意齊浩天的意思。
王偉回到自己的辦公室就馬上寫了相關郵件,發給齊浩天、羅傑、柯必得、李斯特和曲絡繹,請HR協同銷售部處理此事。
員工關係歸李斯特管,他先和王偉溝通過,知道這件事情要讓岱西承認並不難,關鍵是估計她會扯一些別的事情來要挾公司,一個大區經理,還是知道一些公司的核心信息的——所以,李斯特估計最後就看公司怎麼和她談判一個合適的價錢下來,好打發她走人。
李斯特自己出馬找岱西談話,因為岱西的英文不太好,李斯特本來想讓童家明做翻譯,但童家明平素和岱西要好,不太願意接這個尷尬差事,就推拉拉來做這個翻譯,說自己可以去和伊薩貝拉談話。李斯特想想伊薩貝拉的事情也是及早解決為上,兵分兩路也好,就同意了。拉拉暗自叫苦,又不好推托,隻得硬著頭皮上,她打定主意到時候盡量不說話,免得岱西衝著自己來。
談了不多久,岱西就很幹脆地承認,塗改數字和仿造簽名都是她幹的,是她趁伊薩貝拉不備,在每個月王偉簽字後、伊薩彙總數據前,把單據弄出來塗改完再塞進去的,一切和伊薩貝拉無關。
伊薩貝拉那邊,顯然和岱西串供了,堅決咬死自己完全不了解這些事情,隻是有點失職罷了,並且算不上很大的失職——因為王偉每個月都會看財務部送給他的上月費用報告,部門總監尚且一直沒有看出來,自己隻是一個小助理,公司對自己的要求不該高於對一個總監的要求。
明眼人都清楚,要說一次兩次還有可能,十幾次,伊薩貝拉那麼細心的人,哪有可能讓岱西得逞。明知道她們說的是假話,但兩人都咬死就是這麼回事情,李斯特隻好把是串通還是單獨作案這個話題先放到一邊,和岱西談判退賠那二十萬的問題。
岱西說,二十萬雖然通過各種途徑都到她的個人賬戶上,但是最終全都用於公司的業務了,她把錢全花在了某些大客戶身上。
李斯特和顏悅色地問岱西:“公司給銷售人員提供必要的正當的交際費,像請客戶吃吃飯,買些兩百元以內的小禮品,大的方麵更是有合理的市場銷售費用預算,為什麼你不使用這些預算呢?”
岱西耍賴:“是呀,我很抱歉,我確實違反了公司的商業行為準則了,我給客戶提供了現金類的利益。可不這麼做,就完成不了公司給我的指標,DB要求的業績增長率可是高於行業平均水平的,照公司的規定來投資,我花了錢客戶也不見得買賬呀,誰不知道最有效的辦法就是給客戶現金利益呢?我完全是為了公司的利益才不得已出此下策。”
李斯特說:“我們的商業行為準則寫得明明白白的,我們要合法地經營公司業務。你這樣做完全是你個人的行為,恐怕隻能由你自己來承擔責任了,岱西。”
岱西歎氣:“李斯特,DB培養了我多年,我也明白您說的這個道理。要不這樣,二十萬可不是個小數,我隻有找客戶把錢要回來,然後才能退還給公司。”
李斯特一聽就明白,岱西這是在要挾公司呢,她負責的那些可都是公司的大客戶,她真要去找客戶麻煩,以後誰還敢和DB做生意呀。
況且,這裏有一個非常敏感的問題,岱西正在把“個人貪汙”往“商業賄賂”上轉:DB是美國公司,受嚴厲的《反海外腐敗法》的約束,要是公司被咬進這樣的事情,就算最後洗清了,總歸麻煩不小,光是想辦法搞定媒體,就令人頭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