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治貝勒罪
在推行封建化,加強法製、皇權建設中,阻力最大的是三大貝勒。在皇太極17年統治中,有近一半的時間受到嚴重幹擾。
皇太極在位期間,許多貝勒受到法律製裁。其中首當其衝的是阿敏。前文已提到阿敏與皇太極之間曾以君臣之禮跪拜。但阿敏從內心對改革政策並不認同。天聰四年(1630年,崇禎三年)六月初七日,諸貝勒議阿敏大罪多達16項。歸納起來是兩個問題:其一,對皇太極汗位不認同,有嚴重分裂傾向。先汗死時,作為鑲藍旗大貝勒,他要求皇太極:“我與諸貝勒議立爾為主,爾即位後,使我出居外藩可也。”以分裂國家作為擁戴條件。後來皇太極回憶說:“若令其出居外藩則兩紅、兩白、正藍等旗亦宜出居於外藩,朕統率何人,何以為主乎。”盡管他在支持皇太極繼承汗位的過程中起過積極作用,但實質上是不讚同,並放言說,“誰畏誰,誰奈誰何”。先汗病死,對於後金是何等危急時刻,而阿敏的三位福晉卻“盛裝列坐”。出兵李朝時,他羨慕明國皇帝及李朝國王所居城郭宮殿,違背平壤之盟,“頗懷異誌”,不思國家安危,不肯及時回軍。違背國法,嫁娶不請示於汗。擅自與外藩交往,違背汗意,收留外藩使節。生活消極,常懷怨憤,認為生而為人不如木石等。其二,對國體改製不滿,屠殺漢人。天聰四年(1630年,崇禎三年)後金軍占領明朝關內永平、灤州、遷安等四城,令阿敏帶兵前往換防。五月,受明軍攻擊,他不積極防守,反而大肆屠殺投降漢族官民,逃回沈陽。針對阿敏罪狀,議定將他“幽禁”。崇德五年(1640年,崇禎十三年)十一月十六日,卒於獄中,享年55歲。
莽古爾泰與皇太極有較深的關係,曾朝夕相處,待他殺母後,與弟德格類合居。在汗父時,諸多戰略思路與皇太極一致。因子以母貴,地位稍遜皇太極。然而,先汗時入朝以年齒為序,莽古爾泰排為第三大貝勒,皇太極成為四貝勒。他自己深知皇太極各個方麵都優於自己,所以助皇太極與代善爭嗣。當汗父逝世消息傳來,以兩紅旗貝勒帶頭推舉皇太極為汗時,他代表正藍旗公開支持,但作為第三貝勒、兄長,其心不甘,並心存“銜恨”。所以,皇太極即汗位,四大貝勒並坐,他從未提出遜位而相讓之事。
莽古爾泰獲罪除上述思想根源外,主要是分治思想發展到陰謀篡權奪位。導火線是天聰五年(1631年,崇禎四年)八月十三日,在圍攻大淩河戰役中,他認為本旗兵力外調,支持他旗,傷損嚴重,要求將有關護軍調回,對皇太極指責正藍旗在征調中多有違誤,大為反感,甚至拔刀相向。當晚,覺得自己無理,以酒後出狂言,神誌不清為借口請罪。皇太極嚴厲拒絕。不久皇太極原諒他,將所罰牛錄、人口歸還;有病前往看望。天聰六年(1632年,崇禎五年)十二月初二日,46歲的莽古爾泰病故,皇太極以國禮安葬。然而,他死前竟以“結怨於皇上”,起謀權篡位思想,同其妹妹莽古濟格格、弟弟德格類貝勒,妹夫敖漢部落索諾木杜棱,旗下大臣屯布祿、愛巴禮、冷僧機等跪拜佛前發誓,以“結怨於皇上”,希望佛祖相助。並秘密製造“金國皇帝之印”。天聰九年(1635年,崇禎八年)十月初二日,接替兄長莽古爾泰管理正藍旗的貝勒德格類病故,年方40歲。十二月初七日,藍旗大臣冷僧機和莽古爾泰子光袞之妻,先後出來揭發,真相大白。莽古爾泰之子額必倫帶領旗下護軍,強行要求承襲王爵,遭到皇太極拒絕和鎮壓。莽古濟格格、莽古爾泰之子額必倫等被殺,餘子邁達禮、光袞、阿喀達、舒孫、噶納海及德格類子鄧什庫等俱黜為庶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