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爾袞之謎》 倡導傳統文化(3)(1 / 1)

(3)養民政策

皇太極在學習中國傳統治國經驗中,得知“治國之要,莫先安民”的道理,鑒於後金漢人受民族壓迫,不堪忍受,紛紛逃亡的具體情況,他宣布放寬逃人法,規定:“我國中漢官、漢民,從前有私欲潛逃及令奸細往來者,事屬以往,雖首舉,概置不論。”這個政策起了重要安民作用,以致“漢官、漢民皆大悅,逃者皆止,奸細絕跡”。並將處於奴仆地位的漢人,與滿洲人分開,“編為民戶”,受到漢民歡迎。然而,皇太極並不滿足於安定現有漢民,而是希望更多地招徠。這就需要向外“播仁善之風”,吸引明朝境內漢人知道後金國“好養之德”,從而“皆慕朕矣”。可是,先汗屠殺政策,壞名遠揚。為挽回漢民的不信任,他公開對往昔發生的事表示“心亦甚悔”,貝勒嶽也在各種場合對殺人表示“不勝追悔”,努力宣傳現今:“敦行禮義,治化一新,養民愛士,仁心仁政。”同時,采取具體措施,不許諸貝勒需索漢官家財等。養民政策關乎中國最大民族的離合、國家政權是否穩固的大政方針,天聰年間基本實現“漢人安堵”之局,多數漢人“鹹頌樂土”。正是因為推行養人政策,致使“遐邇仰慕”,孔、耿、尚渡海來歸,察哈爾舉國入降,都希望皇太極“蚤統大業,共享太平”。這是其民族政策的重大勝利。

(4)賢明貝勒

皇太極積極貫徹養民政策,其中對大淩河投降漢官待遇是最具典型的例子。如令諸貝勒給漢官莊屯、給予婚配、高官五日一大宴,分擔重要職務等。一時形成風氣,人們承認朝廷“豢養漢官之恩,比金官之典極隆極厚”。同時,諸位貝勒和在朝官員是否善於豢養漢官、漢人成為考核標準。皇太極明確指出:凡新舊窮苦之民“本主給之衣食,俾皆得所,如此方可謂賢”。換句話說,善於養人的貝勒謂之賢貝勒。然而,並非所有的貝勒都讚同皇太極政策,所以皇太極曾不滿地說:“嗣後,若仍然不愛養人民,朕亦弗事遠圖,惟有閉門獨處耳。”其中代善在養人問題上表現不佳,致使正紅旗人常有“衣食不足,不能聊生”。在諸貝勒中隻有多爾袞成為賢貝勒。天聰五年(1631年,崇禎四年)十一月,有大淩河投降副將張洪謨,皇太極認為是“佳士”,並當眾說:“佳士當付與賢貝勒養育,墨爾根戴青善於養人,舉動皆合朕意,故以與之。”崇德七年(1642年,崇禎十五年)八月初十日,努爾哈赤姨母之子布山,因犯罪監禁10年放出,也“令其於和碩睿親王門下行走”。事實表明,多爾袞是皇太極各項改革大政方針的積極支持者。所謂“舉動皆合朕意”的評價,證明他跟得很緊。

(三)剔除不良風俗

皇太極振興文治十年,在後金(清)國掀起學習漢族文化新潮,有如一股洪流,對本民族固有文化產生嚴重衝擊。同時,也有力地推進其文明發展進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