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五章(1 / 3)

“人命至重”是個古老的命題。倘若非戰爭、非瘟疫、非人類不可抗拒之災害。在理性社會裏,沒有哪個國家不把生存權擺在其他權利之上的.是為近乎公理的常識。

前不久寫了篇短稿子,談一些城市設立非文明法規,汽車撞了違規行人“撞了白撞”。不久前又見中央電視台專題討論此事,有事、有證、有形影、有理據,比我說得還明白:你那個法規有違天理,褻瀆人情,不合國法。然而並沒有見到上海、沈陽、鄭州、武漢等市袞袞諸公有所回應,更遑論有所更張。

“人命至重”是個古老的命題。倘若非戰爭、非瘟疫、非人類不可抗拒之災害,在理性社會裏,沒有哪個國家不把生存權擺在其他權利之上的,是為近乎公理的常識。

俄國在世界上樹敵如林,但庫爾斯克慘劇發生後,無論敵人、朋友,世界上所有關注的同情的目光都注射了去,因為這不是戰爭,不應對此漠然,畢竟人命關天。

關“天”。還有比天大的事嗎?沒有。什麼是“天”呢?我以為就是理性社會的人心。在世界曆史區域中,分列著許多民族對生命價值的不同理解。不同的文化理念區域,對生命的認識有著很大的差異。就中國而言,似乎有史以來就倡導著“輕生重義”。一方麵是講仁恕,也就是統治階層對治下實際上的生存保障義務,使民眾對社會的安全感產生信賴;另一方麵作為教化,則講究“士”與公民為了“禮”與“理”的獻身精神,也就是所謂“舍生取義”、“殺身成仁”了。這種精神,在基督、穆罕默德與釋迦牟尼分別創立的教義裏都有那麼一點點,但在他們那種宗教裏實際上是說,隻有最高級的聖人才可能做到比如釘十字架、肉身飼鷹這樣悲壯的舉動,平常人倒是無須的:你老實做個好人,行善就行。隻有我們中國與眾不同,千年萬年都講皇帝“最高”,他可以“垂拱而治”、“無為而治”,犧牲精神隻是講給大家聽的,他自己是半點風險也不必擔著的。老百姓們看好了某某皇帝微服私訪----其實心理很簡單:皇帝老子,你享著福,抽空兒也來瞧瞧我們過的是什麼日子呀!哪怕你帶著什麼格格、力士,再加上江湖豪客的相幫,再帶上你的情婦(或者在途中臨時傍一個也成)也好,隻要肯來,我們也就心滿意足了。但這樣的事在曆史上其實極少,乾隆皇帝、康熙皇帝似乎玩過,像電視劇裏那般玩法卻是沒有的。

所以舍生取義隻是孟子他老人家的說教,不適用於君,隻適用於臣和民。打開曆史去看,我們能見到很多循吏,隻知傻乎乎地“工作”,做了高官還窮得掉在地上當啷響。能見到多如牛毛的烈臣、義民的傳記,殺頭、剝皮都不在乎,可他們維護的綱紀代表,卻是一個混蛋透頂的無聊皇帝。當然,在他們自身卻不是這樣的認識,他們覺得自己是在為一種崇高的秩序、理想而獻身。文天祥認為他的浩然正氣,比生命的價值要高出不啻天壤之別的類比,“是氣勢磅礴,凜冽萬古存;當其貫日月,生死安足論”(《正氣歌》),“人生自古誰無死,留取丹心照汗青”----我們從這一頭來衡量,誰還有勇氣對他們說三道四?近代不同了。沒有了君權,沒有了三綱五常。沒有了仁義禮智信----或者說約束力減弱了許多了吧,民主了.有了法製與人身自由,中國的下裏巴人可以稍加注意自家的生命了吧?不料又有西方人出來做詩,告訴我們“生命誠可貴,愛情價更高;若為自由故,二者皆可拋”。

高尚自然是高尚的,陽春白雪美麗得刺眼,就這四句詩,能真正做到的極為寥寥。

眾所周知,美國是最講自由的,它那個領域就叫“自由世界”。但對日作戰、對朝戰爭、對越戰爭,士兵口袋裏都裝著上級發給的投降書,十六國文字----明白是說:你去給我打,為自由而戰;打不過,瞧著小命危險,你就趕緊投降。可見“自由世界”的戰士並不以自由為最高原則,而是“若為生命故,自由也可拋”。這是可想而知的事,一切權利都棚架在生命權上,沒有生命,談不上自由,也談不成戀愛。

西方人這麼做有他的文化背景,他就是那麼一種價值觀。就我對此問題的思索,要我們中國人依樣畫葫蘆,怕是永遠也做不來的。事關國家、民族的尊嚴,事關民眾的生命安全,假使當“縮頭烏龜”,當逃兵、叛徒,那這個社會和我們的國家就要出大問題,因為我們的民族太需要奮不顧身起而奮鬥的猛士了。這樣的人不是多.而是太少太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