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弄清問題,我們還得把美國的情況再說一下。
我們知道,美國的政治體製是很有些與眾不同的。直到現在,她也不是一個像我們這樣全國一體、地方服從中央的國家。召開製憲會議的時候就更不是。那時的“美利堅合眾國”,甚至不是“1個”國家,而是13個“半國家”的聯合體,即“邦聯”。她是由這些各自獨立的“半國家”通過契約聯合起來的。這個聯合體雖然後來由邦聯變成了聯邦,但“聯合”的概念沒有變,聯合的方式(通過契約)也沒有變,隻不過那“契約”由《邦聯條例》變成了《聯邦憲法》而已。而且,正因為她是一個聯合體,所以美國人從不稱其為“美國”。要簡稱,也稱作“合眾國”或“聯邦”(US),比如聯邦政府、聯邦法院、聯邦調查局。
何況製憲會議時的美利堅合眾國連“聯邦”都不是,隻是“邦聯”,即13個“盟邦”的聯合體(聯盟)。她當然也沒有什麼“全國政府”或“中央政府”,隻有一個從根本就沒有立法權的“大陸會議”演變而來的“邦聯議會”,其實仍然不過是政治協商會議。這個議會是沒有什麼權威的,大體上是有事就坐在一起開會,開完各自回家。議會的決議,各邦想執行就執行,不想執行就不執行。麥迪遜在6月19日的會議上就舉了一個“聲名狼藉”的例子──新澤西議會通過了一項立法,斷然拒絕邦聯議會攤派款項的決議,並且告訴他們派到邦聯議會的代表,連反對票也不用投,幹脆讓所有的法案都不能通過。麥迪遜拿新澤西說事,當然是因為新澤西帶頭反對《弗吉尼亞方案》(這個我們以後還要再說)。因此,當康涅狄格也唱起反調時,麥迪遜在6月30日的發言中又舉了個康涅狄格的例子。康涅狄格不但和新澤西一樣,斷然拒絕邦聯議會的決議,還把一份表決名單交給邦聯議會,明擺著是和邦聯叫板。麥迪遜批評新澤西和康涅狄格,當然有他的原因。但不管怎麼說,他說的是事實。
這當然不行。邦聯如此不像國家,議會如此沒有威望,不成體統倒在其次,沒人負責卻是麻煩。比如國家債務的償還,就是一個問題。我們知道,打仗是要花錢的,獨立戰爭也一樣。在獨立戰爭期間,為了籌措戰爭費用,邦聯議會曾經發行過債券。這個照理說應該算是“國債”,而且仗一打完就該連本帶息還給大家。可是據漢密爾頓的報告,戰爭結束時,未還的債務竟達7600多萬美元之巨。數額巨大倒也罷了,麻煩的是根本就找不到負責還貸的人。因為根據《邦聯條例》,所謂“合眾國中央政府”,隻有一個一院製的立法機關,沒有執行機關,也沒有司法機關。這個根本算不上是“中央政府”的中央政府,既無權對商務活動進行約束,也無權向全國各地直接征稅。要讓這個“政府”來支付債券持有人的本息,那可真是“要錢沒有,要命也沒有”,因為邦聯議會的那些議員誰也不代表中央和國家。
這個麻煩很是不小,因為那些債主並不是什麼省油的燈,其中甚至有一些是獨立戰爭時期的高級軍官。在這些人看來,自己為民流血為國捐軀,卻不能按時足額領到軍餉補貼,已是不公。如果國家連欠下的債都不還,那可真是天理難容。對於這一點,其實就連他們的總司令華盛頓都有意見。製憲會議之前,華盛頓就曾寫信給朋友,抱怨說自己不得不打對折出售國會給他的證券,借以清償自己的債務。即便如此,華盛頓的手裏,仍擁有超過7566美元的邦聯債券。
獨立戰爭時期的亞曆山大漢密爾頓
華盛頓可以犧牲自己顧全大局,不等於其他人都心甘情願做這樣的虧本生意。那些不願意雞飛蛋打,眼睜睜看著手中巨額債券化為烏有的債主,很快就組成了一個被麥迪遜稱為債權人集團的利益共同體。這個利益集團清醒地意識到,致使他們的私人財產無法得到保障的關鍵,就在於沒有一個強大的中央政府。而要建立一個強大的中央政府,就必須廢除《邦聯條例》,另立憲法。他們當中的那些退伍軍官甚至發起了一個名叫辛辛那提社的組織,揚言如果不盡快改製,則將發動一次武力革命,把所有的邦組成一個以華盛頓將軍為首的、擁有王權和一切特權的新國家,一個債權人的王國。
其實,不但債權人有這樣的要求,債務人也有。因為為了償還公債,一些邦不得不將負擔轉嫁給本邦公民(比如用他們的土地來抵押債務),從而使更多公民成為債務者。發生在馬薩諸塞的謝斯起義,以及新罕布什爾、羅德島以及北部各邦的暴動,就是絕望的債務者的反抗。
可見,僅僅一個國債問題,就要逼出一個全國最高政府來,何況邦聯的現狀還有那麼多的不能令人滿意。謝斯起義後,馬薩諸塞曾向邦聯求援,國會卻遲遲不能做出反應。當然沒有辦法的。邦聯議會是那樣的軟弱無能,沒有威望,以至於它1785年的主席約翰漢考克竟然不屑於到紐約去主持工作,而1786年的主席戴維拉姆齊則不得不親自給一些邦的首腦寫信,懇請他們盡快派代表來參加會議。因為到開會時,13個邦竟然隻來了7個邦的代表。戴維拉姆齊警告說,如果各邦繼續對議會持蔑視態度,我們的邦聯就會被扼殺,隨之而來的將是無政府狀態和無休止的內戰,直到有一天,一個未來的愷撒大帝把我們的自由掠奪一空,或者我們自己淪為歐洲政治的玩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