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表現:和小鮮肉在網上撕逼、說帶有侮辱性的詞彙、偷看女性jio,符合小鮮肉為了流量不擇手段、臭不要臉的氣質。獎勵:古風歌曲*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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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孫總、王總。”公司裏,蕭張對著兩人開口道:“這個《古風曲》我可以不要任何分成的去參賽,但我的要求是無論我第幾輪淘汰,都要在這檔節目結束的時候和平解約。不知二位意下如何呢?”
“不如和!”兩個老總還沒說話,公司一姐蔡涼涼看著蕭張淡淡道:“如果你第一場就淘汰掉,那我們不白給你爭取這次上綜藝的機會了?”
這個機會是她用自己身體爭取來的,雖然因為蕭張合同的原因需要給眼前這兩位股東讓利一些,但大頭還是她自己的!
隻有蕭張參加滿十二期,她才能把利益最大化!如果早早淘汰了,她最後得到的分成少了,那就得不償失了!
想起昨晚那黑暗的三十秒,損失慘重的蔡涼涼必須要把錢抓在手中!
“蔡姐,你怎麼會這麼認為呢?雖然我不能拿到節目分成,但歌曲的銷售分成可是有我一半呢!”蕭張笑道:“您不覺得,我寫出一首好歌得到的利潤要遠比那什麼節目給的片酬多嗎?”
看著三人遲疑,蕭張趁熱打鐵:“所以啊,如果被淘汰掉隻能說明我水平不夠!絕無可能是我不努力造成的!輸了的話,丟人的隻可能是我自己!我也想多參加幾期,畢竟是名利雙收的事兒!三位覺得我可能會砸自己飯碗嗎?”
“這本就是合作四贏的事情!”蕭張一臉認真:“你們之前合約我根本不可能答應!你想一下,萬一我第十一期被淘汰掉,那豈不是白白參加十一期比賽,錢全落入公司口袋嗎?這種冤大頭的事兒,我怎麼可能做!”
“但實力不濟被淘汰就不一樣了。”蕭張開口道:“就算我早早被淘汰,公司不也白拿我幾期片酬嗎?你們想想,以我金龍影帝的麵子,就算表現不夠好也不可能第一場就被淘汰掉吧?光是咱這張臉往哪兒一站就是收視率,粉絲就算抬也得抬著我多參加幾期節目啊!”
“吃虧的隻能是我,你們永遠都是賺的一方!”
聽著蕭張的話,三個人有些動搖了。
似乎,是這個道理!
因為公司簽約的時候蕭張的編曲和演唱天分沒有表現出來,壓根兒就沒有想過讓他出歌。
因為簽唱片約就要給他寫歌或者買歌!
公司不舍得這份錢,所以蕭張在音樂上的利潤都是他一個人的!
這個節目是音樂類型,蕭張無論是為了音樂上的利潤還是為了自己的名氣,隻能全力以赴!
所以!
他不可能放水!
如果真像之前合同那樣,蕭張參加十一期被淘汰掉,不但沒有綜藝分成,而且合同時間還到年底才結束的話,那的確是在欺負人!
三人商量了一下,最終確認下來:可以答應!
“我要加個條件!”蔡涼涼想著弟弟被欺負的事情,看向蕭張道:“我要求你把昨天那兩條V博刪除,並且在網上公開向我弟弟道歉。”
“嗯......我直接把官方V博交給公司吧!”蕭張想了一下,拿了張紙寫下V博的賬號和密碼,開口道:“以後這個賬號由公司打理,無論是刪帖、道歉、還是給公司其他藝人點讚、轉發、支持對方,都由公司決定。這樣總可以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