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屋”之不存,“烏”將焉附?
如果所謂“愛屋及烏”是你依舊和他的親人和朋友保持聯係的原因的話,那麼“屋”之不存,“烏”將焉附?與“烏”的接觸如果的確是源於你對“屋”的留戀,那麼很明顯會影響你麵對“屋”的離開這個現實。擁有“烏”的時間多一點,並不代表“屋”還在你的生活中,但你為自己營造的假象,卻是對痛苦的延長。
和巨蟹男分手以來,我對他並沒有刻骨的恨,反倒是想到以後跟他親切的媽媽、慈祥的姥姥不會再有機會相見,覺得很失落。所以在長達兩年的時間裏,一直惦記著他的家人們。在他父母生日的時候送上祝福,在中秋節給姥姥姥爺快遞去他們愛吃的月餅,過新年的時候給大家送上禮物……當時的我,做這些出於一種什麼動機現在也不太說得清。真心地敬重他們,喜歡他們,這是真的。可是,這是唯一的原因嗎?如果你一針見血地指出,我是為了收買人心讓他們有機會再跟巨蟹男提到我,是為了找機會和他的家人發生一些關聯,來欺騙自己還在他的生活中留有位置,是為了襯托我曾經進入巨蟹男的生活比他的新女友更深,是為了借助口碑效應最終讓自己的名字不斷地出現在他的生活中……我想我一定不會承認。可是,我的否認也許未必堅定。
巨蟹男的朋友們,是另外一群“烏”。剛剛分手的時候,我還會找他們哭訴,強顏歡笑和他們聚會,現在想起來有點不知所雲。如果你一針見血地指出,我和他的朋友們繼續交往,就是為了讓他們在巨蟹男的新生活中提到我,就是為了從蛛絲馬跡探聽關於他的消息,就是為了獲得所謂輿論支持,是不甘心徹底地離開他的生活……我想我一定不會承認。可是,我也許會否認得稍微有點猶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