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現在仗著自己的勢力欺負別人,攫取利益的,每時每刻都在發生。
我又想到李大軍當初搞的那個國家級的藏獒養殖中心,平白無故就到手了三個億。
也許這樣的遊戲,他搞的如魚得水。
我也沒有忘記,那次李大軍的背後,是有人在指點,他背後就是畢家的勢力和陳立峰這個走狗。
我並不後悔當初我拿下這個夜總會,我隻是沒有想到,為了這個夜總會,我跟我重新跟李大軍攪和在一起,也許這才是真正的開始。
這其中又攪合進了絕不放過我的敵人,陳立峰。
我突然意識到,陳立峰的妹妹陳立雲,也許在法律界是有點關係的,她是個律師。
這也完全符合她的身份,那個咄咄逼人的樣子,就是這個社會把她給慣的。
在這些人的麵前,我還是個弱者。
“怎麼,吳老板舍不得拿出這筆錢?那我就不多說了。”
那個人站起身,就要走出去。
“你等一等。你跟我說,你背後的人到底是誰?”
“你說的話我不明白。今天是你們打了我們的人,至於法律怎麼懲治你,那是法律的事情,如果我們的人被你們給打死,這可是一個活生生的人,你也知道,在濱海這個地方,人是很值錢的。”
“我同意拿出一筆錢,給你們做補償,但我不同意給你們2,000萬。”
“那我們之間可就沒有什麼可說的了。”
這個人走了出去,警察又進來說:“聽說你沒有答應他們的條件?那就沒辦法,你觸犯法律,非法經營,我們要給你送到看守所,至少要三個月的行政拘留。至於你們總經理故意傷人,危害極大,至少要判個3~5年的徒刑。你可要掂量好。是拿2,000萬擺平這件事,還是受到法律的懲罰?”
事情發展到了這裏,我才知道那個背後的黑手,有多麼的強大。
李大軍的父親李成玉,在濱海地界上有著強大的勢力,為了自己的兒子,又心甘情願的作為兒子攫取財富的工具。我始終對這個人有興趣。
在孫元道出了車禍的那個晚上,那時李成玉還是一個小小的交通警察,卻被畢立國當做上賓,談了一個晚上,孫元道莫名其妙的死亡,而這個小小的交通警察,卻跟畢家建立了親兄弟般的關係。李成玉到了現在的位置,很難懷疑不是畢家出了錢,讓李成玉在職位上一路暢通的原因。
就目前情況,是暫時息事寧人,拿出2000萬,還是硬抗到底,把自己和古峰弄進監牢,失去夜總會,拱手交給李大軍?
2000萬也實在太多了。
有的時候,花錢保命還是很重要的。正所謂留得青山在,不怕沒柴燒。
我對那個警察說:“既然事已至此,那我就答應他們的條件。這還是在你的勸說下。”
那警察笑著說:“這就對了,我們這些執法的人,也不想把事情鬧得過大,像這樣的事情,我們也可以當做民事糾紛來處理。在經營當中發生的問題,能不移送檢察機關就不移送檢察機關。你這麼做還是聰明的,你拿了2,000萬,你和你的總經理就可以回家走人,你的夜總會也會正常營業。既然攤上的事兒就不怕花錢。花了錢減少了一些麻煩,這比什麼都好,錢花出去了,可以再賺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