孫雲溪剛做好飯,吳明澤就回來了。
他聞著滿院子的香味心裏熱切了幾分,滿身的疲憊都少了不少。
他走到廚房門口,一眼就看見她在拿鍋裏剛做好的饅頭。
屋裏滿是熱氣,開著窗戶仍舊熱氣騰騰的。
她就像是天上下凡的仙女,渾身沾滿了煙火氣息,美的不可方物。
不施粉黛的小臉,帶著高興的笑容,顯然是因為麵前這鍋饅頭。
纖細白嫩的手指,捏在軟軟的饅頭上麵,極其好看。
孫雲溪很專心的收饅頭,這才發現他站在門口,“你回來啦,趕緊洗手吃飯。”
今天她的饅頭做得極其成功。
家裏三個孩子,數她會做飯。
沒下鄉之前,爸媽上班回來晚,都是她做的飯。
上輩子自己一個人過,經常自己研究做飯,對做飯她還是很有心得的。
“今天去的晚了點,耽誤了點時間,回來的就有點晚。”吳明澤洗著手說,“明天我盡量回來早點給你做飯。”
“沒事,做頓飯而已,我不累。”孫雲溪知道他是心疼自己,心裏甜蜜蜜的。
吳明澤洗幹淨手,接過她手裏的饅頭,“我來吧。”
孫雲溪順勢讓他來弄,自己去把豬蹄給盛出來。
她還燉了個筒子骨湯,裏麵放了蘑菇,很是鮮美。
“就在這吃吧,省的端來端去了。”孫雲溪把廚房的小桌子給收拾了一下,把菜和湯放在上麵。
“好。”吳明澤溫和的笑了笑。
晚飯很豐盛,比吳明澤過年吃的飯菜還要豐盛。
孫雲溪給他夾了塊豬蹄,“吃肉呀,我特地燉給你吃的,嚐嚐爛不爛?”
這男人,她要是不說他是不是會一直隻吃黃豆?
真傻。
她總算是知道上輩子這男人的胃病是怎麼嚴重到那個地步的了。
有好吃的都舍不得吃,更別說沒有的時候了。
“好。”吳明澤看著饅頭上的豬蹄,眼眸帶笑。
他喜歡雲溪給自己夾菜。
吳明澤咬了一口,見她滿眼期待的看著自己,他點點頭,“很好吃,這是我吃過最好吃的豬蹄。”
也是他第一次吃豬蹄。
這年頭豬肉很貴,跟豬有關的東西都很貴。
沒分家的時候,一年到頭他幾乎吃不上任何葷腥。
隻有在過年的時候或許能分到一兩塊肉。
孫雲溪開心的眼睛都笑眯了起來,給他又夾了幾塊,“好吃你就多吃點,這麼多呢,我吃不了多少。
這下菜都得吃完,吃剩菜對身體不好。”
吳明澤點頭說好,不管她說什麼他都說好。
隻要她能待在他身邊,一切都好。
吃完飯,吳明澤把洗碗的活全給包了。
孫雲溪正好不喜歡洗碗,就在院子裏走一走消消食,順便跟吳明澤說話。
“今天我在山上抓了隻野雞,我給它取名白毛,以後它就是我們家的一份子了。
我不打算吃它,準備讓它給咱們看家。
對了,你有時間給白毛在牆角蓋一個窩。”
“好。”吳明澤手上動作很快,盡量讓自己洗碗的聲音小一點,這樣就能聽清她說話。
他沒問為什麼要讓一隻雞來看見。
隻要是她想做的事情,他就覺得是對的,沒什麼好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