願我的文字寫出你們的故事(1 / 1)

不要給獨處的人訴說繁華,因為每一個善於獨處的靈魂,都是從繁華落幕走向淨土,他曾見過你見過的,但你卻未必懂得他所懂得。

人生最大的遺憾,不是錯過了那個最好的人,而是錯過了,那個想要對你好的人。

“人生盡別離,世事又難料。”

我有幸去過很多城市,遇見過很多有趣的人,他們如同天空中的星星忽明忽暗,每個人都是一個獨立的宇宙,他們存在於世間每個角落,追求屬於自己的幸福與自由,渴望愛情,期待圓滿,從不隨波逐流。

相遇有很多種說法,比如“曇花一現”,又如“上上簽”,可我始終覺得,在人海中相遇的人,終歸是要還給人海的。正如“相逢已是上上簽,何必相思煮餘年”,有些人結局已是命中注定。

人生嘛,本來就是次減法,來日並不方長。所以,當你嚐盡了人間之苦,回眸之時,便會發現,人生就是如此,愛恨情仇,來來去去,終究是一場空,時間撲麵而來,我們所經曆的痛苦,最後終將會釋懷。“每個人身上的裂縫,終歸會變成故事中的花紋。”往後不記,後事不提,便是對所有感情的最好交代。

人生嘛,本來就是這樣,習慣了舊的遺憾,那麼便會迎來新的遺憾,可是我們終將不會回到過去。除非光頭強砍到樹,灰太狼吃到羊肉。這一切我們都深知不可能,所以便隻能期待下一次相遇。

有人說人生最大的遺憾是什麼?

是十六到十八歲在對學科一無所知的情況下,去要求我們選擇自己想學的專業?還是在二十二歲到二十五歲大學畢業,對社會運營機製毫無概念的情況下,要求我們去選擇自己想從事的工作?還是二十五歲到二十八歲,在剛熟悉社會的時候,在對人際關係交往一知半解的情況下,要求我們去選擇陪伴一生的伴侶?

這麼看來,人生出錯是個極大概率事件。人為什麼要出生呢?明明總是要死的,人活著又有什麼意思呢?

我們來到這個世界隻有一次,百年以後沒你也沒我,我們拚搏一生,帶不走一磚一瓦,我們執著一生,帶不走一絲絲愛恨情仇!人生苦短,吃你想吃的飯,去見你想見的人看你喜歡的風景,做你喜歡的事。

說實話我也很年輕,剛步入大學,在努力適應社會。但“年輕”又何必不是一個中性詞,代表著很多的缺點,缺乏經驗,少不更事,容易衝動,但他也有很多優點,有大把的時間去遺忘那些不該記住的人和事,同時又有著大把的時間去探索去奮鬥。

我很喜歡撒野裏麵的一句話“我討厭有人為我犧牲,為我放棄什麼,我不需要,你走你的路,不要停你懂嗎。我本來是要淋雨的,你非要給我撐傘,我會走不快,你也會淋濕。任何關係裏的所有付出,心甘情願最有意義。違背了內心的做法,不僅對自己愧疚,還扭曲了之間的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