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重墨進入兵營已經半月有餘。
好在讀書的時候,黎家的家風規整,祖輩讀書也是個體力活,有強健的體魄才能好好讀書。
因此他堅持日日早起練武,眼下應付這新兵集訓,倒也算不得難事。
甚至表現還挺突出,說不定真能在這次西北征戰中衝鋒陷陣殺敵,爭取爭取,或許還能當個百夫長。
而那個白發怪胎,享盡榮華富貴的皇家子弟,竟然也堅持了下來。
沒有殊榮、沒有特權,平素也不太說話,甚至經常被幾個大個子言語挑釁,真的就這麼咬牙
扛過了新兵集訓。
倒是讓他有點意外。
黎重墨抬起頭,今天是最後一次新兵集訓,次日就要上戰場了。可那怪胎回得越來越晚,甚至有時候回來,還帶著一身的血腥氣味。
剛才集中進食晚飯時,就沒見著對方的身影。
現在都快到閉營時間了,對方還是沒回來。
想到前日睡前瞥見瓷白肌膚上的血痕,黎重墨眼神幽暗,決定去看看。
好奇而已,他這麼安慰自己,伸手撥開營帳的門簾,借著黃昏的微光,往西邊的角落走去。
那個角落被橫七豎八的廢舊木柴圈起來,是兵營裏默認的鬥毆之地。
大家都是血氣方剛的年紀,有些人互相看不順眼,也是難免的事情。
實在忍不了了,就約在這裏幹一架,以武會友,說不定還能冰釋前嫌。
當然,如果傷了殘了甚至死了,那也沒辦法,反正都要上戰場了,大家也都沒背景,賠點錢財都算難得。
如果他沒猜錯,白不染,應該是在這兒被絆住了。
果然,離圈起來的角落還有幾步之遙,他就聞到了晚風帶來的血腥氣味。
“長得跟個娘們似的,比咱哥幾個見過最美的小娘子還帶勁。
來這兒多浪費呀,不如去當營妓,也犒勞犒勞哥幾個,給咱們開開葷。”
“哈哈哈哈,大哥說得好哇,這等姿色,沒半點男子氣概,真不知道來幹嘛。”
“就是,拿長刀戳幾下也沒反應,像個不會說話的瓷娃娃。怎麼?啞巴了?快叫聲好哥哥聽聽,哥幾個今天就放過你。”
白不染被那幾個找茬的大塊頭圍著,一言不發,隻是皺眉捂著肩,血流從手指裏滲出,白色的發尾也沾染上了點點猩紅,這就是血腥味的來源了。
黎重墨抬眼對上對方古井無波的眼眸。
有那麼一瞬間,他覺得自己看見的不是個嬌生慣養的小公子,而是個輾轉數家仍被唾棄的流浪狗,刁難責怪是家常便飯,所以經受這百般羞辱還能麵不改色。
黎重墨捫心自問,如果是他自己,恐怕早就和這群大塊頭老油條打起來了。
也不知道眼前的白不染這幾天到底是怎麼扛過來的,這肯定不是第一波來找茬的。
哪怕是存著心思和自己競爭,看誰能在這軍營裏走得更遠,也不至於忍讓到這份上吧?
眼看著角落裏的白發男子被逼到牆邊,倔強的眼神瞪著對麵的三個持刀壯漢,馬上要被群毆,黎重墨打算去請統軍使過來管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