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愛國因為參與人口犯罪,腿上的傷還沒有好利索就被抓進去了,劉母在出院後也會被直接請了進去。
李紅英順利跟劉愛國離了婚,現在劉家隻剩下她自己了,終於能當家做主了。
她一人住著三間房子,再也不用看別人臉色,不用伺候別人,無拘無束,簡直不要太爽。
隻是,她還沒高興兩天,劉愛國的堂兄弟就找上門,要把她趕出去。
“你已經跟愛國離婚了,都不是劉家人了,你憑什麼住在這裏?限你立馬離開這裏,該滾哪兒去滾哪兒去。”
這邊人多勢眾,加上李紅英也確實沒資格再住在劉家的房子,隻能收拾了東西乖乖地滾蛋了。
剛滾出劉家的李紅英站在路上茫茫然,不知該去何處。
她想起了桃花大隊,她一開始下鄉就是去的那裏,現在離開了勝利大隊,也應該再回到那裏吧。
還有重要的一點,反正她在這邊也找不到身上有空間的人,到了桃花大隊就有了新的尋找目標了,何樂而不為呢?
可是,當她到了桃花大隊想要再回到桃花大隊知青點時,知青點的負責人卻以她戶口已經遷走,想再回來必須得到支書同意。
其實桃花大隊的知青也得知了李紅英在勝利大隊的那些“豐功偉績”,瘋瘋癲癲,喜歡到處勾引男人,還被人賣進過山裏,有如此多汙點的知青,他們才不想要呢,免得給他們知青點抹黑。
李紅英聽話的去找了桃花大隊的支書,因為她的事跡已經傳遍了好幾個大隊,桃花大隊的支書也不想要這樣一個人來敗壞他們大隊的名聲。
“你的戶口既然在勝利大隊,糧食關係也在勝利大隊,你就是勝利大隊的一員,以後就留在勝利大隊,不用再回來了。”
李紅英不甘心,可不管她怎麼說,桃花大隊就是不肯接收她。
這麼一個燙手的山芋,別人丟了還來不及呢,誰還能輕易接下?
李紅英遷戶口不成功,這回她是徹底沒地方可去了。
她坐在村外野地裏的一個草垛子旁發了很久的呆,短短不到一年的時間,她就變得無家可歸了。
從她去年信心滿滿地能得到舅舅家的大房子,到後來的身無分文,被迫下鄉;後來因禍得福得到了空間掠奪係統,本來以為可以得到逆襲,結果又以失敗告終,到現在的無處可去。
為什麼她的命運要如此多舛?
為什麼她經曆了風雨卻總見不到彩虹?
為什麼她上輩子的富貴命,今生卻如此的潦倒?
有太多的為什麼,太多的疑惑不解,太多的問號在她的腦子裏盤旋,這一世究竟是怎麼了?
她現在無家可歸,應該去投奔誰呢?
驀然,她又想起了自己從桃花大隊到勝利大隊的情景,她通過嫁人去到了勝利大隊,為什麼就不能再通過嫁人回到桃花大隊呢?
說做就做,她先去村裏打聽一下誰家有適婚年齡尚未娶妻的男子,要是覺得差不多,直接把自己嫁了就得了。
她回到村子裏,看到稍顯年齡的婦女就過去打聽,因為這些婦女最喜歡聊別人家的八卦,更有可能會是媒婆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