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天降重任(3)(1 / 2)

1979年,電視劇正式提到文藝部日程上時,我非常希望能有嚐試的機會。

但是,想上電視劇談何容易!當時在文藝部裏,電視劇被視為“高等”藝術,隻有戲劇組的導演才能拍,我隻有望洋興歎的份兒!

但戲劇組的導演也隻有那麼四五個人,台領導又強調電視劇是個新生事物,要大膽嚐試。於是我向文藝部主任提出要拍電視劇的想法,沒想到他像見了怪物似的望著我:

“你想拍電視劇?還是讓那些學過電影戲劇的導演去拍吧。搞什麼節目不一樣?何必爭這個那個的!”

我明白了,這裏麵不但有殘存的派性作祟,還有他因為我沒有上過正規學院而妄加的歧視。

的確,自小父親不讓我上學,隻許在家裏由他來教育。我沒有正規專業學院的資曆,但我到電視台以後,已經自學完了電影學院的教材,我有在文藝方麵的同等水平和二十幾年從事電視文藝工作的經驗。每當有重大任務時,台裏總是指名讓我去。1979年的春節晚會,就是讓我和歌舞組的導演鄧在軍合作導演的;1975~1976年在湖南為毛主席拍傳統戲,也是指定我去換掉原來的歌舞組導演;在湖南我拍了上百個劇目,並和湘劇院、花鼓戲劇團共同做了一些實驗,比如用水箱合成來拍水底的戲,加上搭景替代虛擬的環境。拍個電視劇,對我來說不是難事。

為了爭這口氣,我決心做個樣子出來。我選擇了《聊齋》裏的傳奇故事《嶗山道士》,作為我執導的第一部電視劇。

劇本已經搞好,我和廣播電視劇團的領導商量:用兩個星期到青島嶗山去拍。廣播電視劇團當時也正苦於沒有合適的電視劇題材,看了劇本,很有興趣。他們答應出一半錢,我向文藝部領導申請一半錢(也就是幾百塊錢吧)。可是,領導不但不給批錢,反而生了氣,說:“你怎麼不聽組織安排,私自去搞電視劇?那又不是你的分內工作!錢不給,也不許去!”

我氣壞了,不就是兩個星期的時間嗎?耽誤不了!劇團的領導也很不平,錢全部由他們出,1980年的7月初,我把兩個星期的節目全錄好交上去,而後就和劇組去了青島。

兩個星期之內,我們在嶗山和北京的白雲觀拍完了戲,而且進行了剪接、配音、配樂。最後完成不到二十天,沒有耽誤一次戲曲節目的正常播出。

我把《嶗山道士》交了上去,那位主任很不高興,他拉長了臉,沒有給我一句話。《嶗山道士》很快就被台裏安排播出了。而且還有不小影響,劇中扮演王七的演員蔡渝歌還經常被人認出,不少人打聽劇中王七的“鑽牆術”是怎麼搞的,認為很神奇。但是,這個劇目在當年文藝部的總結裏,卻不被承認!據說因為是戲曲組的導演拍的,所以不能算電視劇,可它又不是戲曲,所以就不知道應該放在哪裏。最後,它成了一個不存在的“黑節目”。

不管這位領導高不高興,我還是證實了:“不是我不會拍電視劇,是你不讓我拍!”我仍然堅持進行第二次嚐試。如果我不影響戲曲節目的播出,他總不能禁止我吧?

緊接著我看中了《三言二拍》裏的《女秀才》。我覺得故事很有意思,請了中國京劇院的兩位編劇鄒憶青、戴英錄改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