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相遇即是緣(2 / 3)

麋鹿氣的跺腳。

“什麼屁話,老子與這麋鹿是朋友。”漢子氣憤道,“哪來的豢養一說。”

林曦被罵的沒有脾氣,畢竟方才是自己脫口而出說了“豢養”一詞。林曦如此說,多是看了書籍,人類與靈獸不和,但又不少豪門貴族以及實力睥睨天下的強者會豢養靈獸,這便導致林曦隨口吐出“豢養”一詞。

“豢養”指的是飼養,靈獸隻是寵物一說,可從“朋友”一詞來說,兩者相依相偎,關係融洽,和睦相處。

林曦對他們成為朋友也是有些困惑,詢問道:“靈獸與人類向來不合,我很好奇你們如何成的朋友?”

“小孩兒懂個屁,少問。”漢子說話粗鄙,似是在山林生活的久了,對於大雅之言,說的也就少了。

這漢子說話從不說什麼大雅之言,漢子覺著,那大雅之言多是文人騷客說的,自己本就是粗人,說大雅之言,反而不對胃口,就一直這麼說,沒必要附庸風雅。

漢子接著說道:“活的久了,你也會有靈獸朋友,不用覺得吃驚,人向來如此。”

這句話倒是有些禮貌一說,至少聽著讓人覺得舒服。

而林曦聽到“向來如此”又迷惑不解,這向來如此指的是何事,是說與靈獸為友向來如此,還是說...

“行吧,那我還要趕路,就先行告辭。”林曦作揖行禮。

漢子雖不是什麼文人,但這孩子也是懂禮貌,“小子,你去哪兒?我送你。”

漢子拍了拍身旁的麋鹿,麋鹿叫一聲回應,低沉悠長。

“不用了,多謝。”林曦擔心這漢子也不是好人,出門在外多留一顆心眼兒還是好的,小心駛得萬年船。雖說從剛才話語之中能感覺到這漢子也是個好人,但林曦也未從放鬆警惕。

“走吧,以你的能力,搞不好就死在這兒了,連出去的機會都沒有。”漢子勸告道。

“他說的不錯,以你的能力,真會死在這裏,以我的速度隻需一日,便可將你送出。”麋鹿也勸告道。

林曦沉思片刻,“那多謝。”

漢子與林曦一同坐在麋鹿背上,“坐好,該走了。”

林曦坐在漢子前麵,玄冰麋鹿向空中躍出,在山林上方狂奔,麋鹿身影輕盈。這麋鹿身軀雖然大,卻感覺不到絲毫笨拙,恰恰相反,飛奔起來是那般輕盈。

“還未請教兩位的姓名。”林曦詢問。

漢子冷笑道:“就見著一次,名字不過是一個代號而已,知不知道無所謂了。”

“你叫我小白就好。”麋鹿回道。

“小白?這麼巧,跟我家的貓一個名字。”

“是嗎?那挺巧的。”麋鹿回道。

“能跟我聊聊你們是如何認識的,在這生活多久了?”林曦覺著有些尷尬,便想到一個話題。

麋鹿:“那是很久之前了,大概也就過了十來年,就在林子裏,我腿受了傷他幫我醫治好,就這樣認識了。”

這句話顯然無法說服林曦,靈獸與人類結友,僅是因為救治了麋鹿,這話顯然有些打發林曦的意思。

漢子眼神飄忽不定,似是想到了什麼,“過去的事了,聊那麼多幹嘛。”

林曦轉向漢子道:“你不是獵戶嗎?還會醫治靈獸?”

漢子嘖嘖道:“醫治靈獸跟老子是獵戶有毛關係,獵戶咋還就不能會醫術了。況且,誰跟你說老子是獵戶了,老子平常就吃個野雞、野兔、釣一條魚什麼的,跟靈獸沒一丁點兒關係。”

林曦無語,這還不是獵戶,那天天殺生、殺靈獸、凶獸的才叫獵戶嗎?

“天天吃野兔、野雞還不算獵戶?”

“老子覺著不算,那就是不算。”

漢子說的算的錯誤,以漢子的角度來說,也就是人類的角度而言,漢子不過是滿足填飽肚子,保證身體正常活動而已。但是靠吃野雞野兔來說,他這種就是獵戶,可漢子不覺得。

漢子其實除了吃這些,還有像林曦與其師父的生活一樣,種了些菜,隻是不多而已。

忽然,一道驚空揭雲的鷹唳傳出。

“這是靈獸的鳴叫聲,這是什麼靈獸?”

“這是丹朱。”

“丹朱?那不是凶獸嗎?”

“怎麼,怕了?”漢子打趣道。

“當然怕,我才納靈境,若是遇到這隻丹朱怕不是被當午後茶點直接吞了。不過丹朱體型巨大,生性驕橫暴虐,懶惰而散漫,脾氣暴躁,模樣與鷂鷹似同,卻生有人手。這等凶獸可不長出沒。”林曦詫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