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8日,一位30多歲的小夥子走進陳培德的辦公室,畢恭畢敬地說:“陳局長,您還記得我吧,我是小方,過去在咱們局工作,現在在綠城足球俱樂部。宋總叫我過來,讓我按您的指示辦。”
陳培德從寫字台後麵走出來,坐到沙發上,對小方說:“聽說你在綠城一直做裁判的工作,我想了解一下你是怎麼做的工作。當然啦,你不是決策者,不負主要責任,隻是執行者、當事人。”
小方坐下,謹慎地說:“今年綠城是第一年踢甲B聯賽,在這方麵沒有什麼經驗,其他俱樂部比我們多多了。陳局長,綠城是個受害者,不得不做這個工作……”
“綠城為什麼選你來做裁判工作呢?”
“也許看我老實吧,宋總讓我負責這個工作,我是不大情願的。這種事風險挺大,交錢時都是一對一的,連白條都沒有,搞不好兩邊受懷疑。我這人做事很盡力,開始的時候沒人教,也不知道怎麼做,隻好琢磨著做。我從來沒有貪汙過錢,這點兒宋總是清楚的。”
在聘請穀明昌為主教練時,宋衛平就明確地告訴了他綠城不做裁判的工作,他也接受了。可是,聯賽剛打第一輪時,穀明昌就挺不住了,對宋衛平說,看來裁判的錢是不能不送了。宋衛平沒答應。打到第二輪時,穀明昌焦急地說,宋總,主場的6萬元“例牌錢”是一定要給裁判的,這錢是走遍天下都得給的,客場是對方給,跟我們沒關係。這筆錢主裁拿一半,兩個邊裁各拿一萬五。這是指獲勝的情況下,如果打平了,可能減半。宋衛平仍堅持不給。
聯賽進行幾輪後,宋衛平發現綠城越來越被動,衝A希望越來越渺茫。最後,宋衛平放棄了潔身自好,同意做裁判的工作。
俱樂部要想自己做工作也很簡單,假裝去看看主裁,寒暄幾句,走時把帶去的包往沙發上一丟,或者放在茶幾上就行了。第二天,主裁、邊裁都懷著傾斜的心出現在綠茵球場,有條件會吹“黑哨”,沒條件創造條件也會吹“黑哨”。
圈裏人習慣於說“做裁判的工作”,其實裁判的工作是不需要你做的。中間人的電話會一撥撥地打過來,每場比賽的重要性不同,中間人開出的價碼也不同,最關鍵的賽場價碼會高達幾十萬元,甚至上百萬元。
中間人收錢後,往往會在一定時間內打電話告訴俱樂部“工作”進展情況,比如錢已經給了主裁,你們放心吧。如果俱樂部不放心,還可以給裁判打電話印證一下,當然不能直截了當地問主裁錢收沒收到,隻要你電話打過去,主裁就會心照不宣地暗示給你:錢他收到了。
事實上,錢並非裁判吹黑哨的惟一理由,有時他對這個俱樂部沒有好感,收了錢也不見得就幫你的忙,甚至答應幫你,實際上卻幫助對方,也有可能客觀上幫你,主觀上幫助第三方,比如另一支球隊希望你的對手輸,他會做裁判的工作,讓裁判給你的對手吹輸,或者不吹輸,最多讓他得一分。第三方還有可能賭球,賭冷門,想讓你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