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哥和霜妹妹都是我十分欣賞和喜歡的歌手,不管是他們的音樂和人品都值得我去學習。在來之前我早就想送首歌給他們。”沈飛半真半假說道。
前半句是真的,畢竟吳霜和鄭智的人品確實很好。
後半句早就準備好歌曲送給二人是假的。
之所以送也是臨時起的主意,他也觀察過吳霜和鄭智確實是值得去學習和尊敬的音樂人;這樣的音樂人就應該讓他在樂壇發光發熱。
有整個地球的歌曲做背景,他也不差歌。
從參加節目開始,崇拜點在一直暴漲。
給二人送兩首歌,肯定能換來更多的崇拜點,有了崇拜點他可以兌換更多的歌曲。
這就是一個循環的過程。
聽到沈飛要現場寫歌送給自己,鄭智趕忙擺手道,“小飛,好意我心領了,但是絕不能白送,我按照市場價購買。”
“我也一樣。”
“不就一首歌而已,更何況你們都沒看到歌曲呢?假如歌曲不合你們心意呢?”沈飛笑著說道。
“我相信你,寫出的每一首歌都不會差。”
“小飛,你是真不知道你現在一首歌的價值嗎?”
“智哥,歌曲再好也是有價的,但情義是無價的;我用有價的歌曲換你們無價的情義,難道不是我賺了。”沈飛眉頭一挑。
痞痞地望著二人。
“難道智哥和霜妹妹不喜歡我?”
“你是我見過最有才華的作曲家,怎麼可能不喜歡?”鄭智正色道。
吳霜麵色一急,來不及考慮,張口就說‘喜歡’。
說完之後眾人都哈哈大笑起來,吳霜似乎想到了什麼,麵色一片緋紅。
網友們更是樂翻了。
“我靠,沈飛這個老六;霜女神被逼說喜歡。”
“心塞,我的女神主動表白了。”
“吳霜紅臉的樣子好像我的初戀女友,哈哈哈。”
“飛哥這是有備而來。”
“期待飛哥寫出什麼歌。”
“飛哥出品必是精品。”
在所有人期待的眼神中,沈飛提筆思索了一會,花了三十萬崇拜點將《傳奇》兌換出來;他覺得吳霜清冷純淨的氣質演唱這首歌肯定錯不了。
見沈飛開始動筆,鄭智和吳霜起身站在身後。
攝影師第一時間將攝像頭對準了筆尖。
這時沈飛落筆寫下《傳奇》二字。
抬手端起桌上的茶水飲了一口,撇頭看到吳霜清冷絕麗的容顏。
提筆寫下。
【隻是因為在人群中多看了你一眼】
【再也忘不掉你容顏】
前兩句剛落下,吳霜俏臉一片羞紅,他應該不是那個意思吧?
而鄭智一臉意味深長地笑意。
攝影師是懂技術。
直接給吳霜緋紅的臉來了一個特寫。
“我靠,沈飛這個狗東西,果然沒安好心;這不妥妥地表白吳霜嗎?”
“吳霜臉直接紅了。”
“有才的人連耍流氓都是這麼文藝。”
“這種浪漫那個女生受得了?”
“沈飛這個狗子,太無恥了,以送歌為借口撩妹。”
“我隻想說攝影師是懂技術的,嘿嘿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