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柴靜:十年·十人(1)(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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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4-1010:52:42|瀏覽137407次|評論170條

張高平在監獄裏服了十年刑,哪個警察都知道他“就是那個死不認罪的”。

他不向獄警鞠躬,不報自己的囚號5173,不寫思想彙報,不背“38條”(監獄服刑人員監規紀律)。別人為他開脫“歲數大了,記不起了”,他把頭一抬,“我能記,我就是不背。背就要認罪、悔罪,我沒強奸,也沒殺人”。他出操時特意站第一排,跟著做廣播體操,但拒絕隨其他犯人唱《感恩的心》。在他看來,做操是鍛煉身體,唱《感恩的心》代表改造,這他接受不了。他也不參加勞動,說“這不是我的義務”。

這種明顯違背紀律的行為一開始被認為是抗拒改造,按照規定,他在嚴管隊接受禁閉,土銬銬在身後,站十幾個小時,跪在地上用嘴叼起饅頭,寧可被關滿三個月,也不認錯。獄警給他做工作,講解程序,“我們隻能認你三個證--判決書、起訴書、執行通知書,三證齊全你就是個罪犯”。

他說:“三證全?佘祥林、李九明、趙作海、杜培武這些都不有判決書嗎?如果你敢說隻要是判決了的就沒有一例錯案,我就認罪伏法。”

張高平被關押在離家將近四千公裏的新疆石河子監獄,出事後懷孕四個月的妻子跟他離婚了。“我一點都不怨她,我隻說了一句話。我跟她說,我沒對不起你,我真心希望你找一個愛你的人。她摸了錢給我,我說不要,你拿回去,就這麼結束了。我轉身就走了。”

母親去世,孩子還小,沒人來探望過,他沒有拍過照寄給家人,因為不肯拍穿深藍色囚服的照片。兩個女兒的照片他看了心裏痛苦,看不下去,又寄了回去。從來不跟孩子通電話。“怎麼說?對我女兒說,爸爸我對不起你啊?我又沒犯罪,我怎麼對不起你啊?我說我對得起你?我又沒有把你撫養成人,所以說尷尬嘛,我不說。”

監獄的勞動改造,是在古爾班通古特沙漠建造引水工程,中午沙漠裏地表溫度可以接近六十度,擺個雞蛋在上麵,都能烤熟了。一天太陽也要曬十四個小時,一棵樹都沒有。蚊子多得可怕,從襯衣外頭照樣叮得進去,沙塵暴一旦進來,漫天沙子帶風抽著人,冷得馬上就要穿棉襖。冬天零下三十五度拉地灌溉,吃鹽煮包菜和窩頭。

他讓家裏人寄一張杭州地圖隨身帶著,見了哪個警官,就地鋪開地圖,給人講解他當年的行車路線。“我根本沒有作案時間。”他寄出了有“一麻袋”的申訴材料,時間長了,監獄裏紀律員、教導員、監督長、管教組長、帶班隊長都開導過他,“張高平啊,你減點刑吧,我們給你獎勵三十個月,早點出去申訴,兩條腿走路,這麼艱苦你何必啊!”

他說到這兒情緒激動,用手捂著臉,眼淚流下來:“我說你不要說給我減刑了,你就算讓我現在把這個認罪悔過書寫出來,你就放我回家,我都不出去,我就在這裏等。自己給自己定了三條:要麼拿到無罪判決書,光榮回家;要麼就是身體不行死在監獄裏算了;要麼十五年坐滿,我自己去北京申訴。”

他從椅子上斜下去,好像頭把整個身子都拉彎了。這是他在嚴管隊時留下的病,一激動,頭暈得很厲害,就要蹲下來,揪著頭發。他說:“這些我不說了,你給我提個高興一點的問題吧,高興一點頭不暈啊。”

我怔在那兒,囁嚅了一句:“你這些年有什麼高興的事嗎?”

他捂著頭,腰彎得要蹲在地上,哭出聲來。

“沒有。”

張輝,張高平的侄子,出生在1976年,個子不高,紅臉膛,眼睛有一點怯生生的。叔侄倆一起出車,他被判了死緩,父親張高發勸他認罪,“你不認罪,減不了刑,你這一輩子就再也見不著我和你媽了”。

他被判刑後,要被警車帶走,父親在車門前一把揪住了他,這一把幾個法警都拉不開,車開後老人在地上打滾,不想活了。回家躺在床上,十幾天不肯吃飯,是奶奶跪在床邊求他,才活了下來。他帶著張高平的兩個小女兒到處申訴。來北京的時候,下雨睡在地下室,不下雨帶著小學二年級的孩子睡在立交橋底下,三個人蓋一層薄被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