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節 第2章(1 / 2)

1.出納人員有什麼職責?

出納是會計工作的重要環節,涉及的是現金收付、銀行結算等活動,而這些又直接關係到職工個人、單位乃至國家的經濟利益,一旦產生差錯,就可能造成不可挽回的損失。因此,明確出納人員的職責和權限,是做好出納工作的基本要求。根據《會計法》、《會計基礎工作規範》等財會法規,出納員具有以下職責:

(1)按照國家有關現金管理和銀行結算製度的規定,辦理現金收付和銀行結算業務。

出納員應嚴格遵守現金開支範圍,非現金結算範圍不得用現金收付;遵守庫存現金限額,超限額的現金按規定及時送存銀行;現金管理要做到日清月結,賬麵餘額與庫存現金應在每日下班前核對,發現問題,及時查對;銀行存款賬與銀行對賬單要及時核對,如有不符,應立即通知銀行調整。

(2)根據會計製度的規定,在辦理現金和銀行存款收付業務時,要嚴格審核有關原始憑證,再據以編製收付款憑證,然後根據編製的收付款憑證逐筆順序登記現金日記賬和銀行存款日記賬,並結出餘額。

(3)按照國家外彙管理和結、購彙製度的規定及有關批件,辦理外彙出納業務。

外彙出納業務是政策性很強的工作,隨著改革開放的深入發展,國際間經濟交往日益頻繁,外彙出納也越來越重要。出納人員應熟悉國家外彙管理製度,及時辦理結彙、購彙、付彙,避免國家外彙損失。

(4)掌握銀行存款餘額,不準簽發空頭支票,不準出租、出借銀行賬戶為其他單位辦理結算。

這是出納員必須遵守的一條紀律,也是防止經濟犯罪、維護經濟秩序的重要保障。出納員應嚴格支票和銀行賬戶的使用和管理,堵塞結算漏洞。

(5)保管庫存現金和各種有價證券(如國庫券、債券、股票等)的安全與完整。

要建立適合本單位情況的現金和有價證券保管責任製,如發生短缺,屬於出納員責任的要進行賠償。

(6)保管有關印章、空白收據和空白支票。

印章、空白票據的安全保管十分重要,不慎丟失會給企業帶來嚴重的經濟損失。對此,出納員必須高度重視,建立嚴格的管理辦法。通常,單位財務公章和出納員印章要實行分管,交由出納員保管的出納印章要嚴格按規定用途使用,各種票據要辦理領用和注銷手續。

2.出納人員有什麼權限?

根據《會計法》、《會計基礎工作規範》等財會法規,出納員具有以下權限:

(1)維護財經紀律,執行財會製度,抵製不合法的收支和弄虛作假行為。

《會計法》是我國會計工作的根本大法,是會計人員必須遵循的重要法規。《會計法》第三章第十六條、第十七條、第十八條、第十九條中對會計人員如何維護財經紀律提出具體規定。這些規定,為出納員實行會計監督、維護財經紀律提供了法律保障。出納員應認真學習、領會、貫徹這些法規,充分發揮出納工作的“關卡”、“前哨”作用,為維護財經紀律、抵製不正之風提供良好的保障。

(2)參與貨幣資金計劃定額管理的權力。

現金管理製度和銀行結算製度是出納員開展工作必須遵照執行的法規,而這些法規,實際上賦予了出納員對貨幣資金管理的職權。如加強現金管理,要求各單位的庫存現金必須限製在一定的範圍內,多餘的要按規定送存銀行,這便為銀行部門利用社會資金進行有計劃放款提供了資金基矗因此,出納工作不是簡單的貨幣資金的收付、記賬,其工作的意義體現在與其他工作的聯係上,是至關重要的。

(3)管好用好貨幣資金的權力。

出納工作每天和貨幣資金打交道,企業的一切貨幣資金往來都與出納工作緊密相連,貨幣資金的流轉,周轉速度的快慢,出納員都非常清楚。因此,提出合理安排、利用資金建議,及時提供貨幣資金使用與周轉信息,是出納員義不容辭的責任。出納員應摒棄被動的工作觀念,樹立主動參與意識,把出納工作放到整個會計工作、經濟管理工作的大範圍中,這樣,既能增強對出納工作重要性的認識,又為出納工作開辟了更廣闊的發展空間。

3.出納人員的日常工作是什麼?

出納的日常工作主要包括貨幣資金核算、往來結算、工資核算三個方麵的內容。

(1)貨幣資金核算。

①辦理現金收付,審核審批有據。

嚴格按照國家有關現金管理製度的規定,根據稽核人員審核簽章的收付款憑證,進行複核,辦理款項收付。對於重大的開支項目,必須經過會計主管人員、總會計師或單位領導審核簽章,方可辦理。收付款後,要在收付款憑證上簽章,並加蓋“收訖”、“付訖”戳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