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此之前,黃巢打進長安,文人墨客已經大為折損,“天街踏碎公卿骨”,裏麵就有朱溫的尊腳。踏剩下的,像點樣子、有幾分文人骨氣的,也都被他老人家一股腦兒捆吧捆吧扔進了黃河,一邊扔還一邊說:讓你們自稱清流,現在你們進濁流。扔剩下的,估計不是被嚇破了膽,就是“天生我材必有用”的馬屁精,順口一拍,下場如斯。看來,碰到這樣的主子,拍馬屁也不易。
文人也是人,雖然分好壞優劣,但誰都要混飯吃,攤上喜怒無常、流氓透頂的主兒,個把剛直有氣節的,士可殺不可辱,自己抹了脖子,當然省事。但是,更多的人沒有這個勇氣。就算自己有心一死,“奈小妾不肯何?”要活,而且活得好,怎麼混?不要認為凡是能拍馬屁的都混得好,關鍵看用人的主子。講不講理。這個理,不是真理的理,而是一種說話辦事的正常邏輯,就是說,你說雞蛋是樹上結的,我說你說得不對,你認為我有理,不處罰我,屬於講理,大家三呼萬歲。反過來,我說雞蛋是樹上結的,你搭茬兒說,對,雞蛋還有把呢,雖然都是胡說八道,但你這麼說,我這麼接,沒事,皆大歡喜,也算你講理。因為人家因此知道你是正常人,有正常人的邏輯,雖然費點事,總能找到一條應對之道。所以,即使壞到沒心肝,文人也沒有樂意在朱溫這種流氓加武夫手下混的,因為實在太難了。縱使巧宦如神,媚態萬方,諛詞泉湧,神仙也有打盹的時候,一個不留神,脖子上吃飯的家夥就沒了。
想到這裏,我們就可以理解,為什麼霸道的時代、暴政的年月,文人特別容易變壞。五代期間,朝代換了五茬姓氏,朝臣送往迎來,很少有人能出個像樣的主意的,冒死諍諫就更談不上了。最好的文人兼朝臣,就是馮道,一生圓融,最善保命,為惡不多,為善也談不上。說實話,那麼個環境,那麼個時代,能混到馮道這個樣子,也就算知足常樂了。無怪乎,人家自稱“長樂公”,能活下來,就不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