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了臘月就是年,過了十五下一年。
一般過了正月十五,才算是這一年結束了,尤其是對於孩子們來說,畢竟正月十六就開學了,所以趁著正月十五好好瘋狂玩一把。家家戶戶把過年存放的東西該清理的也要拿出來清理了,比如鞭炮。那個年月過日子都節省,鞭炮都是計算著買,哪一天該放幾掛鞭,心裏都清楚著呢。但是鞭炮這東西又不能放太久,平時也用不到。所以到了正月十五孩子們最開心,終於是想鞭炮自由了。
這群開心的孩子們中間,就包含了表叔的小兒子。
表叔這個小兒子遺傳了他爸爸,膽子大。四五歲就爬樹跳牆樣樣精通,這點一向是我所嫉妒的,農村長大的我,到現在不會遊泳不會爬樹,還有點恐高。可表叔兒子那簡直是天老大他老二,沒有他不敢做的。
我放鞭炮都是要麼把鞭炮放地上點著了就跑,要麼放手裏點著了就扔。而表叔兒子因為膽子太大,放鞭炮都是放手裏點著之後倒數幾秒再扔,玩的就是個刺激。
村裏給孩子們買的鞭炮都是那種小洋鞭,頂多是個大地紅,就算是在手裏炸了,也不會造成實質性傷害。這也就間接造成了如表哥兒子那樣膽子大孩子的錯誤認知,那就是鞭炮沒威力,聽個響而已。
除了聽響以外,我們還不滿足,又研發了另外一種方法——呲花,就是把沒引信的鞭炮掰成兩半,最好是四五個對著放在一起圍成一個菊花狀,就是植物的那個菊花。然後點燃其中一個,就會出現一種截然不同的燃放效果,沒炸響,但是像禮花一樣。尤其這時候心裏再想象著電視中看到的那種禮花效果,別提多滿足了。那個時候我們就做到了既不浪費資源,又能開拓新花樣玩法。
除了孩子們玩得鞭炮以外,成人們也有自己的快樂,那就是二踢腳。這是一種威力巨大,響聲震天的鞭炮品種,由於比較危險,孩子們是得不到的。 像我這樣膽子小的,即便是得到了,我也不敢放。
不過二踢腳也有殘次品,那就是隻響一下,打到天上第二下不響,這就給膽大的孩子們提供了探索未知世界的機會——撿漏。
不巧的是,這個撿漏的孩子就是表叔兒子。那天我也在場,表叔兒子撿到了一隻隻響了一聲的二踢腳,正拿在手裏炫耀。畢竟是稀罕貨,引得我們一群半大孩子眼饞,而表哥兒子也懂得物以稀為貴,孤芳不自賞的道理,他決定用這半隻二踢腳殘次品給大家表演一個進階版的呲花。
等到孩子們都召集到了一起,表哥兒子像勝利者一般拿出了那半截二踢腳,嘴裏大喊到:我給你們看個牛叉的,大號呲花,都別眨眼睛,看好了。
說罷,他把半截二踢腳拿在手裏,一手點燃了偷來的打火機。
隨著火苗的竄起,我們確實看到了大號二踢腳的與眾不同,那火花是真的大啊,比我的菊花牌呲花大多了,甚至有點刺眼,孩子們歡呼起來,躲得遠遠地,都怕火花噴到衣服上回去被混合雙打。而表哥兒子此時臉上也充滿了滿足和得意的笑容。可是下一秒,隨著一聲巨響,我看到了非常血腥的一幕,一股紅色液體噴出,伴隨著的是一陣哀嚎。這時候我們才知道,原來二踢腳的一半不隻有呲花,還會響,炸響,足以炸斷小孩子手指的炸響。
聽到聲音不對的表嬸衝了出來,抱著兒子就跑,送到醫院的時候大夫說手能保住,手指保不住了,問能不能找到斷指。那天我們所有在現場的孩子都被抓去幫忙找,可哪裏還能找的到呢。都炸粉碎了。
直到現在,我還記得那個血腥的場景,而後來的事,就是表叔兒子左手殘缺至今。那時候太爺爺還活著,聽到消息後捶胸頓足,說早就給表叔說了一家子人呢,去道個歉沒啥,就是不聽,那黃狼子斷的就是左前爪,現在報應都落到娃娃身上了,這讓娃娃以後可怎麼活啊。
表叔從那以後再也沒打過兔子,當然了,還有我爸,他也沒敢再打過任何野物,我有時候常覺得我爸放棄了這個愛好挺可惜,因為表叔是真的能打到,我爸有打不到,還不如休閑一下時間呢。
從那以後,黃仙也就再也沒找過表叔,太爺爺去世的時候留下遺言,此事就此解決,恩怨到此終了,後代誰也不許再惹野仙。其實關於黃仙的事如果不是我親身經曆,我是不會信的,一個小動物那麼可愛,怎麼會害人呢,又哪來的所謂道行呢。可是這件事出了之後,我便從此心存敬畏,不管是遇到什麼,都不會主動招惹,更別說是傷害了,畢竟現在的動物保護法挺嚴呢。再此也奉勸大家,少做傷害野生動物的事,誰不是一家子人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