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此推測,格雷格應該是躺在床上邊吃零食邊看電視時,被子彈擊中去世的。子彈從他的下體進入體內,最終留在了身體裏,所以現場才沒有找到彈頭。
但問題是,之前法醫已經明確說過死者是車禍、毆打或者是被重物壓致死的,並不是什麼被槍打死的。
肯和案件負責人帶著這個發現,找到了負責屍檢的法醫“布朗博士”。
此時格雷格的遺體已經被火化下葬了,就算身體裏有彈頭經過高溫也都已經遭到了破壞,開棺驗屍實屬下策。
經驗豐富的布朗博士在聽聞肯的推測之後估計也在想,“你倆在這搞笑呢,我這多年的老法醫會連槍傷毆打傷都分辨不出?”
雖然一時是無法接受,但布朗博士依然願意繼續探討這個問題。
雖說這個情況非常罕見,但也不是絕對不可能。通過分析大量的屍檢時所拍的照片,最終他認同了槍擊的這個猜測,將死亡原因改成了槍殺。
布朗博士也承認了他的驗收過程中出現了巨大失誤,最終的分析結果是這樣的。
“子彈從格雷格的陰囊處進入體內,因為陰囊處皮膚薄且有褶皺,所以讓彈孔看上去很小,不像其他部位明顯很容易被人忽略。
“子彈對肝髒、胃和肋骨等部位造成了穿透,之後進入了心髒,所以右心房上留有一個小孔,子彈很可能就留在心髒部位。”
“由於子彈穿透了牆壁,速度有所減緩,所以沒有在死者的皮膚和衣服上灼燒痕跡。
法醫更改了屍檢報告後,警方立即趕到了威斯康辛州。
在當地警方的配合下傳喚了當時住在349房間的兩位電工,“蘭斯”和“迪姆”,以及當晚在他們房間,一起喝酒的“特倫特”。
至此,終於真相大白。
在諸多證據下,電工迪姆終於扛不住壓力,如實交代了案發當晚的情況。
他“說當時停電後並沒有影響他們喝酒的興致,房間照明恢複後不久,喝嗨了的蘭斯非讓特倫特去他車上拿瓶酒和一個包”。
包裏裝著的是蘭斯的“九毫米口徑手槍”,特倫特回到房間後蘭斯就從包裏將槍拿出來把玩。對著他們亂指一通。
突然,砰!的一聲槍走火了。
隨後他們身後的牆上就出現了一個小洞,蘭斯嚇壞了,立馬將槍放回包裏,送回到了車上。
事後他們還貼了彈孔附近停了一會兒,並沒有聽到隔壁有什麼聲響,以為隔壁沒人住,就放心的去酒店的酒吧喝酒了。
深夜回來的時候,聽到隔壁348房間裏有人咳嗽,就更讓他們堅信問題不大。
第二天上午
當他們得知348號房間的客人去世後也是極為震驚,但聽到別人說可能是死於某種突發疾病,就放下了心。
不過蘭斯還是有些後怕,所以他用牙膏和餐巾紙將洞口給堵住了。
並叮囑我們不要將這件事告訴警方,迪姆所說的情況,警方隨後也向特倫特證實了。
警方從監控錄看到,在搶走火後蘭斯拿著裝有槍的背包離開酒店沒一會兒,回來時包就不見了。
這符合迪姆所說的去車上放槍的情形,在兩位同事都招供的情況下,蘭斯也隻能招認了。
2012年10月
開槍的電工蘭斯因“過失殺人罪”被判處十年有期徒刑。
蘭斯至少要服完一半刑期才有資格獲得假釋,假釋期為五年。
至此,這些轟動一時,結局卻出乎人意料的“完美密室謀殺案”終於塵埃落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