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4年6月13號,在德州的聖安東尼奧。
一個炎熱的夏日午後,13歲的“尼科拉斯”正準備出門去打籃球,母親“貝佛裏”給了他五塊錢,讓他晚飯前必須回家
傍晚的時候 尼克拉斯給家裏麵打了一個電話說“希望有人去接他回家”。
而他的母親貝佛裏上了一天的夜班了,白天一直在睡覺,就沒接到電話,是哥哥“傑森”接的電話。傑森說“沒人來接你,你自己回來吧”。
沒有想到,那竟然是尼克拉斯與家人的最後一次聯係。
三年之後,1997年的10月7號,一個下著大雨的夜晚。
“西班牙”的“利達雷斯警局”接到了一個電話,打電話的人說“自己是一個遊客,和妻子來這裏旅行在電話亭裏麵發現了一個孩子,看起來十四五歲的樣子,沒有身份證,渾身戰栗,好像非常的驚恐,給他食物他也不吃”。
於是警察立馬派了一輛巡邏車過去了。
到了之後發現了一個孩子蜷縮在電話亭的角落,對於警察的靠近,他非常的抗拒,全身是瑟瑟發抖,好像有過什麼非常痛苦的經曆一樣。
警察把孩子帶了回去,但在詢問的過程當中,他一言不發,在西班牙,如果不清楚來曆和身份的孩子是不能留在警察局過夜的。
於是,警察把這個兒童送到了當地的“兒童庇護所”。
庇護所裏麵,工作人員不停地詢問孩子住所和家人,幾次問下來之後,他終於開口了。
他說“自己是一個美國人,幾年之前離家出走了,現在想和家裏麵的人取得聯係,但是他不想驚動警察,要自己聯係”。
但因為美國和西班牙時差(西班牙要比美國快6個小時),所以他要求晚上必須留在辦公室裏麵打電話,工作人員們也同意了。
第二天一早,孩子說自己叫“尼克拉斯”,來自美國德克薩斯州的聖安東尼奧。
過了幾天之後,美國駐西班牙大使館打來電話說“他們很快就會來接這個叫尼克拉斯的孩子回家”。
然而,就在大使館副領事來接尼克拉斯的那一天晚上,尼克拉斯又失蹤了,這一次他是自己逃跑的,那他為什麼要逃跑呢?
現在讓我們站在尼克的視角來看一下,這兩天他都經曆了些什麼,讓我們把時間回到兩天之前。
“原來,在兩天之前電話亭裏麵找到的那位尼克拉斯,並不是三年之前在美國失蹤的那個尼克拉斯。
他其實是叫“弗雷德裏克”法國人,從小流浪在歐洲的各個國家,編造自己的身份,偽裝成了兒童,進入兒童庇護所,騙吃騙喝。
這一次,他不過也就是想跟之前一樣,假扮成十多歲的青少年去兒童庇護所騙吃騙喝,因為他已經23歲了。
不假扮青少年的話,庇護所是不會收留他的,而雨夜那個打到警察局的電話也是弗雷德裏克打來的。
“他謊稱自己是遊客,引導警察來這裏接走他”,在電話亭裏麵表現出的各種恐懼也都是為了引起警察同情而裝出來的。
但是,他是如何知道遠在美國有一個叫尼克拉斯的小孩失蹤了呢,而且還順理成章的成為了他。
事發之後,弗雷德裏克說我自己都很意外,麵對庇護所工作人員的不斷盤問,弗雷德裏克不經意的瞄到了貼在辦公室牆上的世界地圖,看到了美國的板塊,情急之下他隨口說出自己是一個美國人。
而工作人員,一定要問出他的具體身份,他隻能說謊說“需要一個晚上的時間和家人取得聯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