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4年3月14日,克裏給警方講了2.0版本的故事。
克裏說我是在事發當天下午3:45到家的,當時的門就是鎖著的,門口沒有看到別的車。
到了開門進屋之後比爾,就拿著棒球棍從客廳竄了出來,接著就對我亂棍攻擊,我趕緊用手臂阻擋,沒幾下手臂就被打斷了。
還好他的棒球棍也被我擊落了,然後他用煙灰缸、杯子等各種物品打我,我則是拿了一把刀來刺他,期間就聽到客廳傳來女人的呻吟聲,應該是我的妻子。
當時我就問,我妻子怎麼了,比爾說沒事,我就是把她捆起來,沒有傷害她,孩子們也在房間裏麵,安然無恙。
說完我們繼續扭打在一起,當我們兩個人都打累了之後,中途休戰了,接著我們就看電視看到了11點多。
後來我們又打了起來,最後僵持了兩個多小時,比爾才離開了我家,比爾走後我才發現,我妻子珍尼特倒在了客廳的地板上,已經沒有了呼吸,然後我就報了警。
警方在聽完克裏的交代後,是一個頭兩個大,徹底蒙圈了。
兩個人說的打鬥環節都一樣,但描述的都是對自己有利,互相指認對方才是凶手,那到底是誰在說謊?
一些血界專家就給警方提供了詳細的鑒定報告,比如說棒球棍上有三個人的血跡,上麵還有比爾和克裏的指紋,衣服上也有多人的血跡等等。
可是這些根本就無法確定是誰在撒謊,但是案件總不能就這麼算了吧,總得有人要“背鍋”,啊不!總得有人要承擔責任。
警方仔細對比了比爾和克裏的證詞,又走訪了大量被害的親朋好友和鄰居,終於有了決定,“比爾就選他了”。
首先別人的人品有問題,比爾的一個老朋友說他經常是謊話連篇,比爾前妻也說他性格暴躁,經常無緣無故的辭掉工作。
還有五次輕生的記錄,再根據比爾自己所交代的,他給克裏戴了綠帽子,這明顯是有違道德道德,並且一看他就不是什麼好人。
其次,比爾的形跡可疑,有人看到在案發前,比爾拿著棒球棍,站在了克裏家門口,顯得很冷靜。
還有他當天去克裏家時,故意將車子停的很遠,但他之前從來沒叫車子停的這麼遠過,明顯是有組織有預謀的。
還有一個疑點,比爾受傷離開之後,他接著開車去了父母家,然後才去的醫院,這不合邏輯,受了重傷竟然不是第一時間去醫院。
最後就是奇怪的證詞,比爾趕到醫院的時候曾說過,“他會告訴你們,我們合謀殺害了我的妻子,但他沒想到我真的會這麼做”。
這話就很有意思了,合謀?真的這麼做?他指的事情是什麼事呢?
警方似有所悟,基於以上這些,警方認為比爾就是本案中最大的嫌疑人,但這也是靠猜測給出的結論,並沒什麼實質性的依據。
隨後克裏也就作為受害者的形象,出現在了各大新聞報紙和媒體上。
他們都在大肆報道,克裏和至交好友反目成仇,不僅被戴了綠帽子,妻子還被好朋友給送走。
實際上在當時的新奧良坊間還流傳著另外兩個版本的說法。
版本一:克裏回到家後正好看到了比爾和妻子在辦事兒,所以大打出手,憤怒的他不僅打傷了比爾,妻子也在打鬥中去世了。
版本二:比爾要去拜訪克裏,克裏懷疑比爾給自己戴了綠帽子,所以主動出手,最後兩人打鬥,期間妻子珍尼特被打傷去世了。
雖然克裏也無法徹底擺脫嫌疑,但是警方既然逮捕了比爾就間接默認了克也是無辜的。
而且克裏的朋友們都表示他的人品不錯,是個好男人,所以對他的懷疑就不了了之了。
也就1986年5月,經過了長達兩年多的艱苦調查之後,陪審團終於以“一級謀殺罪名”將比爾送上了法庭。
審理持續了五個小時40分鍾,結果是12個陪審團中有六個人支持無罪,這也就意味著比爾無罪,當庭釋放。
這一下警方和法院就尷尬了,兩年多的時間耗費了大量的人力和財力,好不容易送上法庭,卻是這麼個結果。
這沒人坐牢也不好交差呀!畢竟是一起命案,對於逝去的珍尼特來說也是極其不公平的。
警方心想既然自己解決不了,那麼就請 外 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