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的衣服都是名牌,一件襯衣幾千塊。
能用兩個月的工資,買一塊手表妝點門麵。
不肯擠地鐵,進出都打車。
不肯在家吃飯,都是出去下館子的。
羅叔羅嬸也勸過讓他節省,可羅浩卻說,自己是在大公司上班,是要有基本的商務禮儀的。
太寒酸了,會讓人笑話。
同時,也找不到女朋友。
這個理由很強大,羅叔羅嬸隻能作罷。
他們累死累活地在城裏工作,掙的錢自己舍不得花,都是攢起來要給兒子買房子,好準備結婚的。
……
最近,羅浩認識了一個女孩,是隔壁公司的同事,滬城本地人。
羅浩很迷戀這個女孩,兩人感情迅速升溫,已經到了談婚論嫁的時候。
羅叔羅嬸自然高興。
女方提出必須買房。
羅家人沒有異議。
羅叔羅嬸辛苦十幾年,已經攢下了300多萬了。
這絕對是一筆巨款了。
有人可能不信在城裏賣包子能攢這麼多錢?
事實上,是可以的。
但前提是,你得能吃下這麼多的苦!
你能幾十年一個好覺都不能睡!
你得風雨無阻、任勞任怨!
就像很多人都說送外賣一個月也收入上萬。
但為什麼很多人寧願一個月掙幾千也不去當外賣小哥呢?
是他們不喜歡錢麼?
不是,是他們吃不了這個苦!
……
按照老兩口的意思,是拿出200多萬,給兒子交首付。
其餘的錢在銀行貸款。
餘下的錢大概能有100萬,把兩人的婚禮一辦,如果還能剩點,就是他們老兩口的養老錢了。
可是那個女孩不同意。
她說買房必須全款。
自己才不想還房貸呢,壓力太大。
同時房子也不能太小了,最起碼也要三室一廳!
在滬城,就是最便宜的房子,也得500多萬。
羅家的錢不夠,女孩就和羅浩鬧。
羅浩回家就和父母鬧,和父母作。
甚至連“不給錢,就等著羅家絕戶”這種話都說出來了。
昧著良心說父母“吝嗇、小氣、守財奴!”
羅叔羅嬸沒辦法,隻能把老家的房子和耕地都賣了,又湊了40多萬。
可這還差100多萬呢。
那個女孩出了一個主意,讓羅家把包子鋪賣了。
不但賣實體,連這個“品牌”一起賣了。
因為之前蘇颯很有先見之明,替羅叔羅嬸把“羅記包子”這個商標給注冊了。
蘇颯的打算是運作幾年,這個品牌進一步發酵,以後可以光出讓品牌,招收代理商加盟連鎖就可以了。
那樣羅叔羅嬸也不會那麼辛苦了。
現在“羅記包子”這個牌子是很值錢的。
聽說要賣包子鋪,羅叔羅嬸有些舍不得。
再有,如果把包子鋪和品牌都賣了,他們老兩口去哪?
他們沒有工作了,也沒有容身之處了。
那個女孩又說,到底是你們兒子的婚事重要,還是一個破包子鋪重要?
沒有容身之處不要緊,結婚了我們可以一起住。
反正是三室一廳,能住開。
沒有店鋪不要緊。
可以花錢給他們租個店麵,繼續做包子啊!
再創立一個品牌就可以了!
反正你們蒸包子的本事又沒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