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果然如柳依依和秦晚寧所料想到一樣,丁紅娟不但被關了七天還罰了款。
她抽紅得到的那幾個錢全都交了罰款了,關了七天還被教育了一頓,雖然她在裏麵聲淚俱下,說自己孫子沒人看著,可是這樣的真不值得警察同情她。
“你孫子現在有人看,所以說他沒你也能好好活著,倒是你,你到底怎麼當奶奶的,孩子丟了你不知道?”
“怎麼可能。要不是你們進來抓賭,我孫子也不能丟。”
“在我們沒去之前,你的孩子已經丟了。好在是鄰居看他一個人就把他抱走的。
結果還沒送回去,你們家就出事了。還好孩子的母親的一個朋友,幫你把孩子找回來了,現在孩子就在那個那位朋友那兒。
你應該知道那個女人是誰吧?我聽說孩子的母親收監執行之前是把孩子委托給她這個朋友。”
“什麼朋友?就是一個小姐,我能放心把孩子給她嗎?
楊晶晶也是個二百五,什麼人她都能信得著。我是孩子的奶奶,她信不著我,把錢放在讓別人那裏,讓那個女人每個月給我點兒零花錢,那夠養孩子的嗎?”
民警真不願理這種老太太。就她這種的錢放在她那,誰能放心?沒準哪天拿著錢就跑了。
再說他們可聽說了,孩子他媽在進去之前告訴她朋友每個月給老太太三百塊錢。
而且這錢基本上就是看孩子的錢。孩子的一切費用,包括奶粉錢。是孩子媽媽的朋友格外支出的。
就這樣老太太還不滿足呢!搞這些歪門邪道。天天招惹一堆人過來打麻將,不到半夜不散局,這次就是因為鄰居給她舉報了,要不然她還不知道能折騰多久呢!
不過,她被鄰居舉報這種事,公安局並沒跟她明說,反正她就是抓賭被抓到了。
丁紅娟一直覺得自己挺倒黴的,她好不容易找到這麼一個掙錢容易的營生。
有人舉報,而且證據確鑿,現場還收到現金和賭博用具。好在金額不大,不然她就不止是關七天這麼簡單了。
嚴重點說她就屬於聚眾賭博,如果真的嚴查事就大了。
丁紅娟雖然一百個不服氣,但是還是老老實實的走。
結果她回去才發現,家裏的鎖竟然都被換了。不用說,她也知道是誰幹的。
不過就是一個小姐竟然還敢。在她頭上動土真是不知道自己幾斤幾兩。
丁紅娟決定找上門去。而且她要去把孩子的撫養費一起要來。那是孩子媽媽給孩子留下,憑什麼?那錢要讓她姐妹拿著。
她還聽鄰居說,他們把孩子帶到酒店去了,那是個什麼地方,魚龍混雜的地方,孩子還是他們能照顧的好嘛。
丁紅娟到了酒店,可真是一點兒都沒客氣。她是掙錢來的,不拿到錢她是不會罷休的。顯然,秦婉寧沒有錢重要。
柳依依是那種看著別人到酒店來搗亂而不管的人嗎?
再說這種事,玉鳳還真不一定是這老太太的對手,所以她親自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