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晚寧也分出一部分時間放在孩子身上,雖然她工作也很忙。
孩子三歲的時候,她的服裝品牌經過這麼多年的品質保證已經做到家喻戶曉,目前已排在國有品牌的前列。
這一年,楊晶晶因為製假售假,被罰了五萬,被判了兩年。
她本來還想等著鄭強出來,結果還沒等鄭強出來,她又進去了。
她上次刑滿釋放第一件事就把孩子領走了,然後去找李勝把婚給離了了。
離婚的理由就是,孩子不是李勝的,她和李勝也沒什麼感情。
至於丁紅娟,就算撒潑打滾也沒用。因為楊晶晶是直接把孩子帶走的,房子還剩幾個月到期,丁紅娟到時就算不想走,也不可能再留下來,因為她交不起房租。
等楊晶晶再出來時,孩子已經被鄭強接走了。
隻是等她滿懷期待想去找到鄭強一家團聚時,鄭強已經結婚了,結婚的對象竟然是玉鳳姐,這簡直是給了楊晶晶最重的一擊。
“你們、你們這麼做對得起我嗎?”
“我哪對不起你了,孩子是你執意要生下來的,你如果想撫養你就接回去。我媳婦她懷孕了,我將來會有自己的孩子。”
楊晶晶欲哭無淚,“劉玉鳳,你可是我信任的姐妹,我才把兒子交給你的。”
“晶晶,我沒有對不起你,我把孩子當親生兒子一樣。”
劉玉鳳剛開始是拒絕的,可是鄭強是真誠的,他說自己改過自新想穩定下來了,他說他覺得他們挺合適的。
劉玉鳳長得不錯,就是比楊晶晶大個兩歲而已,而且這幾年她的確是在盡心盡力帶孩子,孩子剛開始叫她大姨,後來幹脆叫媽媽。
因為所有的小朋友都有媽媽,就他沒有,而他跟著大姨的時間比跟著媽媽的時間還要長,所以他想要大姨做他的媽媽。
現在很好,他爸爸媽媽都有了,他覺得自己很幸福。
楊晶晶出來時,他們都結婚半年了,劉玉鳳剛剛懷孕,他們已經有了自己的新生活,楊晶晶的到來顯然是不合時宜的。
“這事跟玉鳳沒關係,她比你更合適當孩子媽。”
鄭強這句話說的沒錯,劉玉鳳她的確比楊晶晶更適合當孩子的媽。
所以他給楊晶晶兩條路,一是孩子他和劉玉鳳繼續撫養,二是楊晶晶的把孩子帶走。
但是無論哪一條,他都不想再和楊晶晶有任何關係。
“我不同意,憑什麼,我最難的時候,你幹什麼了?你現在想撿現成的,想得美。”
“別跟我說什麼你最難的時候,你最難的時候有玉鳳幫著你呢!你要是舍不得孩子你就帶走,從此以後這孩子跟我沒關係。我的意思很清楚,咱倆以後別因為孩子有任何牽扯。”
楊晶晶明白了,鄭強不是不想要孩子,而是不想跟她有一點瓜葛。
她現在似乎沒退路,因為她剛出來,孩子跟著她顯然不行,可是她又舍不得孩子。
才兩年而已,孩子已經不記得她這個媽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