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夜裏的人(1 / 3)

黑夜裏的人

第一章

他居住在龍陽。原先在一個機關。一樓。後來搬到六樓。我在他家第一次吃了土豆拔絲。他父母住在他家。

有一次,詩人華蓋對我說,他給他的父親看**電影,讓老爺子高興。(除了寫作,我又以什麼打發時光。)。他原先的老婆是老紅軍的女兒。從他那裏,我知道了一些秘密的事。

現在,他已經離婚了。

2008年的一天,我和他一起去看多他的前妻,如同熟人,我看不見他們的內心,不知道他們心裏在想什麼。

現在已經結婚。他是二婚了。現在的老婆是我的家鄉縣級市的一家國有控股企業的員工。我隻見過一麵,現在已經忘卻。

現在的老婆,有一個女兒。他有一個兒子。

我們

已經好久沒有見麵了。

他在遠方的夜裏。已經睡著。

過去,我們是朋友。時光衝散了我們。

1985年,我就認識他。他穿著褐色的夾克,個子很高,牛仔褲。臉上有雀斑。

我們成了朋友。

我在後來寫的文章裏是這樣回憶的。

“我還認識詩人李迅,他個子很高,長得很英俊,他的詩歌很有才氣,我現在還記得他的兩句詩:

一個人在樹下練習遺忘

他發現,他首先要忘了自己

那時候,他在龍陽市級機關幼兒園夥食團上班。

我們常去他那裏,他總是熱情的招待我們。

2008年,他成了我的老板,我在他手下打工,在少年作家班教書。他的生活變化很大,他已經離開單位,自己出來幹,而且,和我一樣,離了婚。他已經很少寫作了。他說,八十年代,每天早上起來,發現寫一首詩是最幸福的,現在,他說,他發現錢是這個世界最好的東西。他勸我說,你已經過了搞文學的年齡。那時候,我的文學創作熱情正高,有點聽不進去他的話。

不過,後來想想,他說得也很有道理。

生活是第一位的。人首先要生存。畢竟,自己已經人到中年,飽經憂患。”

現在,他在黑夜裏。他現在有一個自己的企業。一家叫“漢方”的文化公司。我已經遠漂。

當我去他那裏上班,他開始講述:

兄弟,從機關辭了職,我就跟雷大哥一起倒彩電。我們從長虹進了彩電,買到新疆。後來,我在一家歌舞廳當副總經理。有一個嫖客把小姐殺了,就為了四十塊錢,他媽的。

是我的小姐。弄到我頭上了。我立即就叫來黃龍把他們抓了。那個龜兒子判了死刑,也是活該。說起那娃也慘,母親改嫁,父親進了瘋人院,從小沒人管。

兄弟,黑社會操不得啊。

真是提著腦袋賺錢啊。

我後來意識到了,我是一名詩人。怎麼和這些人混在了一起,於是,從良了,做了正事。

我差一點就進入黑社會了。我意識到再這樣下去,就毀了。他們沒有一個人知道我是詩人。

後來,我不再進入黑社會了,開了這個文化公司。

現在,我已經離開他。他曾經給我發工資。現在,都是過去的事了。有誰還會去記過去的事情。

有一次喝酒,他說,你還記得嗎?有一回我和永紅去你那裏,你給我們吃青蛙肉。那一次,我昏過去了。永紅把我扶上火車,我一直在昏迷中回到龍陽。

兄弟,他說,從廁所,發展出廁所文化;從飲食,發展出飲食文化。就是這樣。

我聽他說,很少插言。

有一次,他看見我買書,就說,所以你總是輸,因為你淨買書。我喜歡看書。可是書有什麼用。我母親一生沒有念書,也活了六十多歲。沒有讀書的人,比讀書的人掙錢多。

我在這裏。黑夜。我又走向哪裏?

哪裏是我的歸宿。

第二章

2008年,我去他那裏打工。幹了一年。我們小橋鎮的中學說我發了。我發什麼。買不起房,買不起車。

在龍陽租房子住。

一開始,我住在他家裏。

有時候,感覺住在別人家不方便,於是,我搬出來,到了長虹大道無線電廠。住了半年,就回去了。

我一生認識很多人,我向他們學了很多。

有一次,李迅說,兄弟,你到了這個年齡,就不應該再搞文學了,你已經過了黃金的年齡。

他說,八十年代,每一天早晨,我認為能夠寫一首詩就是幸福。現在,我認為,錢才是這個世界最美好的東西。人為財死,鳥為食亡。

我不知道人活著是為了什麼。克勞德.西蒙說,他活了七十多歲,還不知道人生的意義在哪裏。

我在這裏,北京。在夜裏。我已經好久沒有跟李迅通電話了。

我的腦袋已經壞了。我事業在哪裏裏。靠一份工資生活。5月份,我的收入就有保障了。

精神病(psychosis)指嚴重的心理障礙,患者的認識、情感、意誌、動作行為等心理活動均可出現持久的明顯的異常;不能正常的學習、工作、生活、;動作行為難以被一般人理解;在病態心理的支配下,有自殺或攻擊、傷害他人的動作行為。

精神分裂症和抑鬱症是出生前與生俱來的疾病,是遺傳因子(基因)發生了改變而引起的神經疾病,遺傳因子為什麼會發生改變,有研究認為可能是受精卵著床至形成脊椎時嚴重缺乏營養所致。

由於先天多基因發生改變而引的丘腦、大腦功能紊亂及病變而發生的感覺、記憶、思維、感情、行為等方麵表現異常的疾病。所以藥物隻能治標不能治根,藥物根治是絕對不可能的,因為疾病的主帥是基因。

精神病是由於多基因缺失或重疊而引起的丘腦、大腦功能的紊亂,而導致患者在感知、思維、情感和行為等方麵出現異常。常見的精神病有多種類型,如精神分裂症、抑鬱症、情感性精神障礙、腦器質性精神障礙等。不同類型的精神病具有不同的臨床表現。

精神病多在青壯年時期顯病,有的間歇發作,有的持續進展,並且逐漸趨於慢性化,致殘率高,難以完成對家庭和社會應擔負的責任。但是,如果早期發現、及時就醫,患者可以在藥物的輔助下,能勉強地生活、學習與工作。

《精神衛生法》立法工作的學者卓小勤先生說:所謂“精神病人殺人不犯法”,其實是人們認識上的一個誤區,法律並沒有這樣規定。根據刑法第18條規定,精神病人隻有在不能辨認或者控製自己行為時實施的行為,才不負刑事責任。也就是說,精神病人在非發病的狀態下,打人殺人同樣要受到法律製裁的。

致病因素有多方麵:大多數的精神病人是出生缺陷和先天遺傳、個性特征及體質因素、器質因素是其中一少部分。

心理障礙幾乎是人人都可能遇到,如失戀、落榜、人際關係衝突造成的情緒波動、失調,一段時間內不良心境造成的興趣減退、生活規律紊亂甚至行為異常、性格偏離等等,這些由於現實問題所引起的情緒障礙,成為心理障礙。像這些問題大多數人往往自我調節或求助父母、親朋、老師等幫助來調節,假如通過這些調節方法仍無效果時,就需要找心理谘詢醫生尋求幫助。

此外,心理谘詢也適用於神經症,包括強迫症、焦慮症、恐怖症、疑病症、神經衰弱以及人格問題等,還適用於心理生理障礙(即心身疾病)、神經係統器質性疾病引起的心理障礙、兒童情緒障礙、學習障礙、各種智力發育異常等。

精神病指的是大腦機能活動發生率亂,導致認識、情感、行為和意誌等精神活動不同程度障礙的疾病的總稱。致病因素有多方麵:先天遺傳、個性特征及體質因素、器質因素、社會性環境因素等。許多精神病人有妄想、幻覺、錯覺、情感障礙、哭笑無常、自言自語、行為怪異、意誌減退,絕大多數病人缺乏自知力,不承認自己有病,不主動尋求醫生的幫助。(普通人也存在不承認自己有病現象,所以不能把缺乏自知力和不承認自己有病作為確定精神病的依據)。

常見的精神病有:精神分裂症、躁狂抑鬱性精神病、更年期精神病、偏執性精神病及各種器質性病變伴發的精神病等。患者及家屬應和精神科醫生積極配合,及早到醫院治療。

還有不少人總愛用嘲笑的口吻說別人:“你有神經病”。其實,神經病是指中樞神經係統和周圍神經的器質性病變,這些病變往往有明顯疼痛、麻木、感覺喪事、癱瘓等症狀或/和神經係統定位的體征,並可以通過醫療儀器如腦CT、MRI等找到病變的位置。常見的神經係統疾病有:腦炎、腦膜炎、腦囊蟲症、腦出血、腦梗塞、癲癇、腦腫瘤、重症肌無力等。患者應去神經內科或神經外科尋求診治。